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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 繳稅方式多元又便利

更新日期:111-04-29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今(111)年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本期開徵的房屋稅所屬課稅期間是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陸續寄送,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多利用該處「視訊服務雲平臺」、線上申辦、傳真或電話等管道申請補發。因近期疫情升溫,請盡量避免臨櫃辦理,以降低接觸感染風險。
  北市稅處積極推廣E化繳稅,民眾可直接使用行動裝置或透過電子支付機構、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款,快速又方便。

該處進一步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稅,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繳納(每筆限額3萬元)外,也可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等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或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納,各項繳稅說明,可至該處網站(網址:https://tpctax.gov.taipei/)房屋稅開徵專區查閱。

提醒已辦理金融機構(或郵局)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請於繳納期間截止日前(111年5月31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的存款,以備提兌。另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因此,請民眾務必要依限繳納。如有任何疑義或繳稅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