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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支票別放著!儘速兌領保障權益

更新日期:115-06-09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收到稅務局寄發之退稅支票,請儘速向公庫銀行兌領,以免超過支票兌領期限,影響自身退稅權益。

    該局說明,退稅支票兌領期限僅有1年,民眾收到後請於有效期限內前往公庫銀行兌現或存入金融機構帳戶。若逾期未兌領支票將失效,須重新申請補發,除增加行政作業程序外,也會延遲退稅款項入帳時間。

此外,退稅支票會以雙掛號信件寄送,民眾如因搬遷或無法簽收支票,可於郵局退回信件後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前來本局領取;若不克前來亦可提供受退稅人本人之金融帳號,向稅務局申請將支票改以直撥退稅方式撥入帳戶。

最後,稅務局籲請民眾多加利用「直撥退稅」方式辦理退稅,不僅安全便利,也可避免支票遺失或逾期未兌領等情形發生。

    如對退稅有疑義,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分機31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