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language>zh-tw</language><title><![CDATA[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新聞]]></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link><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description><item><title><![CDATA[老舊房屋為何還要繳納房屋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AbNYYn]]></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臺中訊）民眾來電詢問，自家房屋已經很老舊了，為什麼還要繳納房屋稅？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是否免稅，並非以屋齡為要件，而是以依房屋評定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nbsp;&nbsp;&nbsp; 該局說明，本市因應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因素，自113年期起開徵之房屋稅案件，住家用房屋免徵現值提高為新臺幣(以下同)「10萬4千元」，因此現值超過10萬4千元的住家用房屋，無論房屋屋齡多久，都要課徵房屋稅。 &nbsp;&nbsp;&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須符合「住家使用」及「房屋現值在10萬4千元以下」2個要件，才不用繳納房屋稅，但如部分面積供營業或其他非住家使用，即使房屋現值雖在10萬4千元以下，也無免徵之適用，仍須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 &nbsp;&nbsp;&nbsp;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土地塗銷自益信託查欠及買賣移轉得連件辦理]]></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ZjKkYbP]]></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原本塗銷信託查欠與申報買賣移轉現值需分別辦理，如符合規定即可一次性辦理完畢！ &nbsp; &nbsp;依財政部108年5月27日台財稅字第10700728680號令規定，如係以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原土地所有權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嗣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同意終止信託，該土地歸屬於委託人，該委託人於辦竣塗銷信託登記前訂約出售該地與第三人，為其連件向地政機關申辦塗銷信託登記及買賣登記所需，稽徵機關得依申請人檢附相關文件，同時受理塗銷信託登記之查欠及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nbsp; &nbsp;應檢附文件除買賣（公定）契約書外，尚包含：(一)連件登記預先核發土地增值稅申請書、(二)原信託契約書、(三)塗銷信託同意書、(四)其他有關文件。 &nbsp; &nbsp;該局進一步提醒您，此類案件如因故未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原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則應由權利人（承買之第三人）及義務人（原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向稽徵機關申請撤回，已繳納土地增值稅將退還原土地所有權人；如連件登記完竣後，發生退補稅情形，該局將以原土地所有權人為對象，依規定辦理。 &nbsp; &nbsp;對於以上內容或土地增值稅有其他疑義，可撥打總局(08-7338086#620~626)或所屬潮州(08-7882477#5103~5106)、東港(08-8354780#5104~5106)、恆春(08-8895255#103)等分局洽詢，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欠稅別輕忽　執行標的不以現金為限]]></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e3nE1o]]></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納稅義務人如於繳納期限屆滿後30日仍未繳清稅款，稅捐稽徵機關將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nbsp;&nbsp; &nbsp;欠稅案件之執行標的並不限於現金，欠稅人名下之動產、不動產、存款、有價證券及其他財產權利（如薪資債權、保險給付請求權..等），均可能成為強制執行對象；即使是因繼承取得而尚未辦理登記之不動產，亦得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nbsp; &nbsp;若納稅義務人經濟上有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稅，可主動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申請辦理分期繳納；經核准後按期履行者，可避免財產遭受強制執行。]]></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苗稅局「報稅代理人線上查調發證系統，客群分流服務更有感!」 加碼獎勵活動獎項 歡迎踴躍來拿獎!]]></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LVDQN0w]]></link><author><![CDATA[苗栗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提升便民服務品質及效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推出「報稅代理人線上查調發證系統」，透過e化申辦流程改造、民眾及報稅代理人分眾分流，紓解臨櫃排隊人潮及提升偏遠地區代理人更便捷申辦管道，讓服務更優質。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該系統開放全國報稅代理人(地政士、會計師、記帳士)註冊會員，並提供9項服務，分別有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之當期繳款書、繳納證明、課稅明細表及稅籍證明等苗栗縣財稅資料。該系統並提供24小時報稅代理人申辦稅務案件服務，即使下班時間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次日工作天即可線上取件，免出門免等候，多元申辦服務再升級! 115年該局特舉辦「報稅代理人線上查調發證系統」獎勵活動，活動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獎項有「早鳥先鋒獎」(註冊前50名會員並成功申辦2件案件即可獲商品卡100元)、達標高手獎(活動期間申辦達獎勵件數者可得1,500元、1,000元、或500元商品卡)、申辦標竿獎(活動期間累計申辦件數前3名可分別獲3,000元、2,000元、1,000元商品卡及宣導品)，活動總獎金高達50,000元。活動詳情請詳參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網站活動訊息。 稅務局蔡局長呼籲，該系統只要經一次註冊會員成功，即可在執照資格有效期限內無限使用，歡迎全國報稅代理人踴躍使用「報稅代理人線上查調發證系統」，優雅申辦稅務事不流汗!附件：活動辦法、文宣 &nbsp; 聯 絡 人：甘小姐 聯絡電話：037-331900轉1213]]></description><category.theme>93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娛樂稅修法，中市地稅局曝免稅項目並提醒課稅業者注意申報時限]]></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qlloAMz]]></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 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實施，全面刪除電影、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等課稅項目。同時，財政部也已重新公告「9大類」其他應課稅的娛樂場所與設施。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相關業者，注意申報時限，以維護自身權益。 &nbsp;&nbsp;&nbsp; 地稅局表示，從今年5月22日開始，「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各種競技比賽」課稅項目，已經不是娛樂稅的課徵範圍，但是依規定這些娛樂稅業者本（5）月仍應將截至21日代徵的娛樂稅款，在6月10日前自動報繳；今年5月22日以後舉辦上述臨時公演活動，就可以免再向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nbsp;&nbsp;&nbsp;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日前公告9大類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活動供人娛樂的課稅項目，包含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原屬娛樂稅課徵範圍的附設卡拉OK、兒童搖搖馬、擴增實境(AR)與虛擬實境(VR)設施及觀光遊樂園機械遊樂設施等，自即日起免徵，該局將儘速釐正稅籍後，另訂繳納期限寄送稅單。]]></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切勿以為是詐騙信件而置之不理，以維護自身權益]]></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QjpZ83b]]></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我有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來的信件，是騙人的嗎？我有欠稅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擔心是詐騙新手法而來電詢問。&nbsp;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應繳納之各項稅捐，經合法送達，於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因此，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時，切勿以為是詐騙信件而置之不理，請於繳款期限內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四大便利超商繳納，以免後續遭扣薪、扣存款或扣押有關財產。如收到傳繳通知有疑義可撥打電話至該局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03-5153103)詢問。&nbsp;&nbsp;&nbsp; 民眾如想進一步了解，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5518141轉分機520至52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宜蘭財稅局攜手四結金身土地公 「您捐發票．土地公作主擲筊拿好禮」活動圓滿順利]]></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6p1OYG]]></link><author><![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00:36: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於今（5月30日）日結合四結福德廟舉辦租稅宣導活動。本次活動特別結合地方宗教信仰與雲端發票推廣，吸引近5百位民眾熱情參與。現場氣氛熱絡，不僅成功普及雲端發票與正確稅務觀念，更募集到滿滿的愛心發票，合計共募得4,084張雲端及紙本發票，充分展現宜蘭在地的公益正能量。 活動中最受歡迎的「一擲好運起」擲筊環節更是全場最高潮。民眾只需捐贈發票即可參與擲筊挑戰，現場笑聲與歡呼聲此起彼落。許多手氣極佳的民眾接連擲出聖筊，開心將白米、洗衣精、洗髮精、沐浴乳及家樂福禮券等實用好禮抱回家，興奮直呼「土地公真正有保庇！」。財稅局透過趣味互動將租稅知識寓教於樂，讓鄉親在輕鬆歡樂的氛圍中，加深對雲端發票及各項稅務政策的認識。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非常感謝在地鄉親的熱情支持，本次活動所募集的所有發票，將全數捐贈予縣內的社福團體，將民眾的小小發票轉化為社會大愛。未來財稅局也將持續結合在地文化與創意宣導，積極推廣雲端發票及稅務政策，鼓勵大眾共同響應節能減碳與公益行動，攜手打造更便利、更有愛的幸福宜蘭。]]></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租稅爭議別煩惱！納保官專業解惑，守護您的權益]]></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3z8raB]]></link><author><![CDATA[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1 Jun 2026 00: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面對專業繁雜的稅法，對行政處分不服卻不知該如何爭取權益嗎？ 為守護納稅者的權益，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設有專業的「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專責保障民眾稅務權益，並提供多元的諮詢與協助管道。民眾若有稅務方面的疑義或問題，該局歡迎民眾申請納保官協助與諮詢。 該局表示，稅捐法令具備高度專業性，一般民眾在收到稅單或行政處分公文時，往往因不諳法律程序而感到無所適從。該局設有納保官並有多年稅務實務經驗，專責協助民眾解決各項稅務爭議，從溝通協調、受理陳情到行政救濟的逐案審查，全方位扮演稽徵機關與民眾的專業橋梁，確保行政程序合法，落實租稅正義。 自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以來，該局檢視受理的70件納保案件，以稅捐爭議溝通協調為大宗，原因多為民眾不熟悉相關規定而產生誤解，或不小心錯失節稅機會。為此，納保官特別將這些成功協助民眾圓滿解決的常見案例，轉化為淺顯易懂的漫畫及小故事，幫助大家釐清稅務規定。常見案例包括：•&nbsp;&nbsp; &nbsp;地價稅：民眾因故遷出戶籍，導致土地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誤以為將私有土地作為通道即可申請免稅。•&nbsp;&nbsp; &nbsp;使用牌照稅：民眾將車輛環保回收，卻未至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導致稅款持續課徵。•&nbsp;&nbsp; &nbsp;房屋稅：對於房屋稅新制（囤房稅2.0）法規的疑問。 該局強調，透過納保官的主動協助，不僅有效疏減訟源、消弭徵納雙方誤解，更實質維護了民眾權益，歷年來皆獲得民眾的高度肯定。 為了讓這些服務資訊更公開透明，該局網站特別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https://gov.tw/Cqu)，提供完整的納保服務資訊，包含納保官聯絡方式、申辦事項及納保法相關規定，便利民眾上網閱覽。此外，為免去民眾奔波之苦，申辦管道也相當多元便利，除可透過臨櫃、書面、電話或傳真申請外，也可至該專區線上或視訊申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納保官將竭誠為您服務，洽詢電話05-2224371轉163、260。]]></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高市自6月起啟動115年度土地增值稅清查作業]]></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nmP3YP9]]></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Sun, 31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並防杜規避稅負情形，自115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止，將針對重購退稅、企業併購記存、受贈土地免稅等列管案件及共有物分割案件，辦理土地增值稅清查作業，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遭補稅或處罰。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各項清查作業：一、經核准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之案件，重購土地於移轉登記後5年內，倘再行移轉或未持續作自用住宅使用，將追繳原退還之稅款。二、企業或金融機構因併購取得土地，經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者，如該土地再行移轉，除應課徵該次移轉之土地增值稅外，原記存之稅款亦將一併追繳。三、社會福利事業及私立學校受贈土地免稅案件，違規者將補徵稅款，如經查獲未依捐贈目的使用、違反設立宗旨、土地收益未全部用於各該事業或有捐贈人取得利益情形者，並將併處罰鍰。四、藉由創設共有關係再辦理共有物分割，以規避土地增值稅負擔之案件，將依實質課稅原則，以分割前原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重新核算並補徵土地增值稅。 稅捐處提醒，土地增值稅每年都會辦理全面清查作業，土地所有權人應定期檢視土地使用情形，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對相關規定仍有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因健保署於115年6月6日(六) 08:00至18:00進行機房維護作業，該時段本網站將無法使用健保卡登入進行線上申辦等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1qDA9ng]]></link><author><![CDATA[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author><pubDate>Sun, 31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因健保署於115年6月6日(六) 08:00至18:00進行機房維護作業，該時段本網站將無法使用健保卡登入進行線上申辦等相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若有問題請撥打健保署諮詢服務專線:市話撥打0800-030-598或4128-678(不須加區域碼) 手機改撥02-4128-678]]></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繼承未辦保存登記房屋應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8kGKaJ5]]></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author><pubDate>Sun, 31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辦理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之繼承，應填妥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檢附相關資料，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nbsp;&nbsp;&nbsp;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死亡，繼承人向地政事務所辦妥土地繼承登記後，常誤解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之房屋納稅義務人會一併變更，致漏未向房屋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納稅義務人名義，多年以後才發現房屋納稅義務人仍為被繼承人。 &nbsp;&nbsp;&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辦理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之繼承，除應填妥房屋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申請書外，須檢附國稅稽徵機關核發之遺產稅完稅證明書影本、繼承系統表及遺產分割協議書等資料。 &nbsp;&nbsp;&nbsp; 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本網站將於115年06月06日(六)08:00至18:00進行設備維護作業，屆時網站將暫停服務，若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早恢復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0NLPav]]></link><author><![CDATA[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author><pubDate>Sun, 31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本網站將於115年06月06日(六)08:00至18:00進行設備維護作業，屆時網站將暫停服務，若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早恢復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高市稅持續推動便民服務 主動輔導申辦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QY3OZP9]]></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Sun, 31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避免民眾於換屋後，因不熟悉稅制而錯失退稅權益，持續推動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主動輔導機制，主動篩選符合要件者，寄送「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輔導暨申請書」，協助民眾即時辦理土地增值稅退稅。 稅捐處說明，依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完成先購後售或先售後購自用住宅用地，且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者，得就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內申請退還其差額。 稅捐處指出，為提升民眾申辦便利性，收到輔導暨申請書之民眾，只需確認資料內容無誤並備妥相關文件，即可透過掃描QR Code進入線上平台，或以郵寄、臨櫃等多元方式提出申請，免除繁複填寫程序。 稅捐處提醒，符合重購退稅要件卻未接獲輔導通知之民眾，亦可向原出售土地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2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房屋稅何時繳納會被處罰？]]></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N0920R5]]></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Sat, 30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nbsp;基隆市稅務局表示，本年期（11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遇假日順延至6月1日，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故6月2日至6月4日繳納，未逾3日，免加徵滯納金；6月5日、6月6日及6月7日繳納者，因已逾3日，應加徵滯納金1％，以此類推。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已逾期應加徵滯納金之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 30日內，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 &nbsp; 新聞稿連絡人：劉峻佑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房屋稅有辦理約定轉帳者請預留存款]]></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x719Bbn]]></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Fri, 29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nbsp;基隆市稅務局提醒納稅人，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遇假日順延至6月1日，已利用銀行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納稅的民眾，請務必注意6月2日當日存款餘額是否足夠繳納房屋稅款，以利轉帳繳稅扣款。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納稅人與稅捐稽徵機關約定委託轉帳代繳者，請依轉帳代繳通知書之扣款日預留足額存款，如有存款不足無法扣款情事，稽徵機關將另行發單並加徵滯納金。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該局提醒，為響應節能減碳，該局不寄送紙本轉帳繳納證明，如需繳納證明，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或填妥轉帳繳納通知背面申請書，投入郵筒(免貼郵票)寄回本局即可。 &nbsp; 新聞稿連絡人：劉峻佑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 &nbsp; &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稅創未來-AI聲影繪實驗室」 -稅務影片繪本輕鬆學，全家禮物卡帶回家！]]></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7NvEGDg]]></link><author><![CDATA[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Fri, 29 May 2026 06:23: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新北市訊】為推廣租稅教育，宣導誠實納稅、雲端發票及各項稅務知識，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特別舉辦「稅創未來-AI聲影繪實驗室」-稅務影片繪本輕鬆學租稅宣導活動，邀請具豐富AI授課經歷的講師，帶領學員運用AI製作稅務主題之直式短影片及繪本。學員須全程參與課程並於當場繳交作品，完成稅務主題之直式短影片者，可領取500元全家禮物卡，完成稅務主題之AI繪本者，可領取200元全家禮物卡，評選為優秀作品致贈全家禮物卡，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 &nbsp; 該活動訂於6月27日(六)上午9時至16時及7月11日(六)上午9時至12時，於該處8樓電腦教室（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43號8樓）進行，第1場活動為稅務主題直式短影片創作，參加對象為高中職以上學生及一般民眾；第2場活動為稅務主題AI繪本創作，參加對象為國中小學生，每場次報名人數限30名。 &nbsp; 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自即日起至6月17日止，可透過該處Google表單報名，名額有限，額滿為止！報名及活動詳情請至該處FB「稅不著-呼叫暗光鳥」或官網活動訊息查詢。 &nbsp; ☆報名表單傳送門：https://forms.gle/uhnTkh4mAVs9H4Fd7 ☆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官網活動訊息： &nbsp;https://www.tax.ntpc.gov.tw/cp-63-20639-6072a-1.html &nbsp; 資 料 詳 洽：企劃服務科&nbsp;王珮蓁&nbsp;&nbsp;&nbsp;&nbsp;&nbsp;電話：02-8952-8200轉141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nbsp;股長張綱龍&nbsp;電話：02-8952-8200轉130]]></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房屋稅繳納期限將至 地稅局提醒按時繳交免受罰]]></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J7nKR00]]></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1日，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尚未完成繳納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增加額外負擔。 &nbsp;&nbsp;&nbsp; 地稅局說明，房屋稅繳納方式非常多元，民眾可透過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便利商店繳納、ATM轉帳、信用卡、行動支付及網路繳稅等方式完成繳納，以e化方式就能輕鬆繳稅，免出門、快速又便利。另繳款前請確認繳款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姓名、房屋坐落地址等資料是否正確，避免誤繳他人的稅款。 &nbsp;&nbsp;&nbsp; 地稅局特別提醒，房屋稅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除須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留意，及早繳納，避免荷包失血。 &nbsp;&nbsp;&nbsp; 此外，若民眾未收到稅單、遺失稅單或對課稅內容有疑問，可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地方稅務局官網或撥打服務電話查詢及申請補發。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長照機構注意！符合條件可免房屋稅、地價稅　減輕營運負擔]]></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wQRbM3]]></link><author><![CDATA[嘉義縣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了鼓勵長照機構投入照顧服務，政府提供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只要符合規定要件的長照機構可申請免稅或適用較低稅率，減輕經營壓力。 財稅局表示，若財團法人使用自有房地設立長照機構，且已取得主管機關核發的設立許可，同時機構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收入也都實際用在長照服務上，就可以申請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申請時需準備財團法人登記證書、長照機構設立許可證書、房地自有證明等文件。房屋稅需在每年3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地價稅則要在9月22日前申請，核准後即可從當年度開始適用。 另外，已核准籌設、正在興建中的財團法人長照機構，在施工期間也可申請免徵地價稅。不過，若出現建照失效、逾期未開工、未如期完工，或籌設許可遭撤銷等情況，原本免掉的地價稅仍可能被追回補稅。 至於非財團法人長照機構，若提供住宿服務，依房屋稅2.0新制房屋稅稅率歸戶後為2.6%至4.8%；但若符合長照法相關規定，也可申請改按固定2%稅率課徵，降低稅負。 財稅局提醒，符合資格的長照機構，請留意申請期限，善用租稅優惠，減少營運成本，將更多資源投入照顧服務。 &nbsp; 聯絡人：房屋稅 林股長 3620909分機 130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地價稅 蘇股長 3620909分機 811]]></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繳稅管道多元化，繳稅方式超方便]]></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9JWQb7]]></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nbsp;115年期房屋稅自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遇假日順延至6月1日，納稅人有多重選擇的繳稅管道，包括臨櫃繳納、約定轉帳納稅、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信用卡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電子支付帳戶繳納等方式。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納稅人運用上述繳稅管道繳款時間可至6月5日24時，尚不須加徵滯納金。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由於便利商店服務據點多，加上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特性，納稅人使用意願較高，但到便利商店繳稅有2點需提醒民眾注意，第1點是每筆繳納金額最高以3萬元為限；第2點是繳納後請記得向便利商店取回繳款書收據聯和交易明細表妥加保存，並注意繳款書收據聯是否加蓋店章，稅務局不再另外核發繳納證明。 &nbsp; 新聞稿連絡人：劉峻佑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中市地稅局神助攻 民眾直接省4倍地價稅金]]></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6rvx5OB]]></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台中市陳小姐為享受地價稅優惠，特地請假到戶政機關遷戶籍，並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方稅務局承辦人審核後發現她並非土地所有權人，資格不符，便主動聯繫她，耐心引導改由媽媽名義申請，還手把手教她使用地稅局官網線上申辦，讓她不用再奔波，就順利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省下至少4倍稅金。陳小姐當場鬆一口氣，直呼：「本來以為要再跑一趟，沒想到地稅局這麼貼心，真是幫了大忙！」 &nbsp;&nbsp;&nbsp;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是指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使用。符合條件者可適用2‰優惠稅率，與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相比，稅額差距至少4倍，是民眾不容錯過的節稅權益。 &nbsp;&nbsp;&nbsp; 沈局長進一步說明，若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遷入戶籍時，可在戶政機關透過通報服務一併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但若是配偶或直系親屬遷入戶籍，則仍須由土地所有權人向地稅局提出申請。為讓民眾申辦更快速便利，建議多加利用地稅局官網（https://www.tax.taichung.gov.tw ）線上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省時又省力。 &nbsp;&nbsp;&nbsp; 地稅局提醒，想要當年度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土地所有權人必須在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若逾期就只能從次年起適用。鼓勵民眾善用數位服務輕鬆申辦，別讓荷包白白縮水。]]></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自住兼出租營業怎麼課地價稅?稅務局教你省稅關鍵]]></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70OGD5K]]></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竹東分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民眾詢問，地主擁有一棟3層樓的房屋，每層樓面積均為55平方公尺，土地面積120平方公尺，若將1樓店面出租他人作生意，2至3樓仍是自用，應該怎麼做才能節省地價稅呢？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如果房屋「部分營業或出租、部分自住」，且供自用與非自用的使用面積能夠明確劃分，這個情況下只要2、3樓符合地價稅自用要件即已辦竣戶籍登記，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未超過一處之限制者，即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比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減輕負擔。 以前面的例子說明，民眾可以申請2至3樓房屋面積所占土地面積計80平方公尺，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另40平方公尺仍按一般用地稅率計課地價稅。日後若終止租約全面恢復自用住宅使用，必須於當年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並經稅務機關核准後，才能全部面積皆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貼心提醒，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適用之原因、事實消滅，致不符合要件時，應於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查獲時被補稅處罰。 如對地價稅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轉411至416、421至424；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轉111至114，將有專人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廉能領航 科技創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股長林育群獲選彰化縣115年度廉潔楷模]]></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3ppL8eJ]]></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落實廉能施政理念，彰化縣政府於26日擴大主管會報上，由縣長王惠美親自表揚115年度廉潔楷模。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房屋稅科股長林育群，從全縣56位受推薦的優秀公務員中脫穎而出，榮獲此項殊榮。 林股長綜理房屋稅及契稅稽徵業務，秉持「以制度防弊、以科技助廉、以專業服眾」的核心理念。主動導入RPA（機器人流程自動化）技術，並成立專責小組導入「數位員工」大幅降低人為裁量空間與錯誤風險。同時積極整合跨單位資源，落實資訊公開與程序透明，建立起民眾「可預期、可檢驗」的課稅制度，成功將科技創新轉化為具體的廉能作為，實為廉潔楷模的最佳典範。 透過公開表揚廉潔楷模，不僅代表政府對誠信風氣的重視，更能發揮激勵與擴散效應，帶動公務同仁效仿學習，將廉能思維落實於日常服務，進而贏得民眾對政府的肯定與信賴，形塑廉能的施政文化。]]></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發票存載具 點餐外送輕鬆Pay」 Uber通用券等您拿]]></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Z9kawA]]></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鼓勵民眾消費索取雲端發票，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即日起至6月30日舉辦「發票存載具 點餐外送輕鬆Pay」活動，邀請大家動動手指把雲端發票載具設定好，搭配行動支付結帳，打造聰明購物新美學，省時、環保、享回饋，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稅務局說明，民眾於活動期間至活動網站（https://reurl.cc/zQEDX0）填寫活動登錄資料，並在Uber Eats完成「手機條碼發票設定＋行動支付消費單筆滿80元」任務，即可獲30元Uber通用券；此外，只要在「彰化縣」通路店家完成「手機條碼發票設定＋行動支付消費單筆滿100元」任務，加碼再送50元Uber通用券！數量有限，送完為止，機會難得，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活動詳情請至稅務局官網(https://www.changtax.gov.tw)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民眾如有疑問，可撥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戶籍遷出即非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未主動申報遭查獲仍應補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JoLblrr]]></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竹東分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民眾陳先生來電詢問：如果為了女兒就讀學區的需要而將戶籍全戶遷出，但全家人都還居住在原地址，地價稅還能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一旦核准後，不論何種原因遷出戶籍，至少要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戶籍在原地，將全戶戶籍遷出即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如果未依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將來查獲還是會被追補稅金，短匿稅額達35,000元以上者還會被加處罰鍰。 舉例說明，假設陳先生持有之土地原按自用住宅用地2‰稅率計課的地價稅為3千元，因女兒就讀學區需要，於113年5月將全戶戶籍遷出，依規定陳先生應主動向稽徵機關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課徵地價稅，當年度(113年)仍可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並自114年起地價稅應適用一般用地稅率，稅額將變更為1萬5千元。如陳先生未主動申報，經稽徵機關於115年開徵前查獲，則須追補114年地價稅差額1萬2千元。 該局貼心提醒，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之土地，如適用之原因、事實消滅，致不符合要件時，應於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免遭查獲時被補稅及處罰。 如對地價稅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竹北總局電話：(03）5518141轉411至416，421至424；竹東分局電話：（03）5969663轉111至114，將有專人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看緊荷包！收聽「稅務雙聲道」最常見的地方稅違章處罰態樣報你知！]]></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l1BpOg8]]></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車輛停在路邊也可能受罰？忘了驗車上路罰更大？房屋頂樓加蓋、陽台外推需要向稅務局申報嗎？繳了房屋稅，違章建築就合法了嗎？這些常見稅務問題，您一定要弄清楚！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邀請您在6月3日(星期三)17:50準時收聽IC之音(FM97.5)「稅務雙聲道」專訪單元，深入解析常見地方稅違規案例，也可透過Apple Podcast、Spotify及KKBOX等平台，隨時線上收聽，掌握正確稅務觀念，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受罰。 對專訪節目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轉221洽詢，想要即時接收最新稅務資訊或活動訊息，歡迎追蹤該局臉書粉絲專頁「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或IG（hchg_gov）。]]></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稅務童樂嘉年華」暑期活動開放報名]]></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YKQYWR5]]></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租稅教育向下扎根，於暑假期間特舉辦115年「稅務童樂嘉年華」活動，共有2個場次，自5月29日起開放網路報名，歡迎彰化縣國小學生一起來參加稅務冒險之旅。稅務局說明，本次活動分別於8月6日及8月7日，在本縣水銡利廚衛生活村(彰化縣秀水鄉下崙村育民巷2號)辦理，活動內容結合國稅、地方稅租稅課程、DIY手作及實境體驗，以活潑有趣的方式學習租稅，「稅務童樂嘉年華」暑期活動非常精采，場次開放名額有限，機會難得，同學們趕快來報名，活動詳情請至稅務局官網活動訊息(https://www.changtax.gov.tw)或臉書粉絲專頁查詢，民眾如有疑問，可撥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超前部「暑」，勇闖稅火任務！租稅PLAY×消防體驗營開始報名]]></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8zbMZBZ]]></link><author><![CDATA[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02: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暑假即將到來，炎炎夏日，閒閒沒事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將於115年7月2日舉辦「稅火任務：租稅PLAY × 消防體驗營」，邀請桃園國中小學生一起展開一場結合租稅與防災的夏日體驗。 該局表示，本次夏令營規劃「稅務城市經營戰」及「防災教育館導覽體驗」兩大主題。活動採分組闖關方式進行，透過情境任務與互動遊戲，帶領學員認識雲端發票及地方稅。另安排防災教育館導覽與實境體驗，包含煙霧逃生、地震平台、CPR教學及火場滅火VR等設施，讓孩子在寓教於樂中建立防災觀念。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結合公益，本次活動需捐贈15張115年5至6月消費金額10元以上、未列買受人統一編號的雲端發票，歡迎桃園市國中生及3至6年級國小學生報名參加，活動將自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開放線上報名。更多活動詳情請至活動網頁(https://gov.tw/kYB)查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牌照稅繳稅通知書已寄出 提供QR-Code線上補單服務 請多加利用]]></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YJgOAwn]]></link><author><![CDATA[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8 May 2026 00:52: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惟尚有部分車主未完成繳納，為協助因通訊地址異動、郵件退回或其他因素致未收到稅單的民眾順利繳稅，已於5月22日再次寄發使用牌照稅繳稅通知書，尚未繳納車主可掃描通知書上的QR-Code，快速申請補發稅單或變更投遞地址。 該局說明，自用車輛全期及營業車上期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民眾手邊若仍有原115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因一時疏忽忘記繳納，可於115年5月30日前掃描原稅單上的QR-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完成線上繳納，系統也會自動計算應加徵之滯納金，一併完成繳納(歸戶案件不適用)；另外亦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 該局進一步說明，若民眾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於115年6月10日前掃描催繳通知書上的QR-Code，進入申辦頁面後，輸入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通知書所載專屬安全驗證碼及圖形驗證碼，即可線上申請補發稅單或變更投遞地址。經受理後，將展延繳納期限並儘速寄出稅單，協助民眾順利完成繳納；如於收到通知書前已完成繳納者，則無須理會該通知書。 該局提醒，使用牌照稅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將加徵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滯納期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另欠稅車輛一旦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將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呼籲尚未繳納的車主儘速完成繳納，以免增加額外負擔並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10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地上車位謹記2原則，房屋稅適用最低稅率]]></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073K9po]]></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nbsp;集合式住宅、商業大樓或工廠的停車空間設置及使用型態多樣，各類型停車場的房屋稅課徵方式也不盡相同，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地上車位的使用情形，把握「未收費及未營業」2原則，將可適用最低的住家用(含自住及非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地上停車空間供停放車輛使用，如供自用、未收取費用或供營業使用，按住家用稅率課徵；相反的，如有收取費用或與營業具不可分離之非自用停車，則課予非住家非營業用(即非住營用)稅率。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舉例說明，為了增進停車秩序設立之未收費立體停車場，按住家用稅率；集合式住宅法定或增設的地上停車空間供自住停車，亦隨同主建物的用途課徵住家用稅率；收費立體停車場、不論是否合法設立的收費停車場及其管理室與員工休息室、汽車旅館一樓專供旅客停車的車庫等，因與停車場管理作業、營利事業經營有不可分性，均課徵非住營用稅率。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稅務局特別提醒，地上停車位設置及使用均有其不同政策原因及目的，民眾應特別注意其使用情形，謹記是否「收費、營業」的課稅2原則，方能妥善維護自身權益。 &nbsp; 新聞稿連絡人：劉峻佑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一「視」成主顧　視訊發證與線上申辦MyData免奔波]]></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mKJKm6b]]></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為落實盧秀燕市長「陽光政治、效能政府」的施政理念，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持續推動數位轉型，透過視訊服務與線上申辦MyData，把原本需要舟車勞頓的稅務申請，變成在家也能輕鬆完成的貼心服務，讓市民少一點奔波，多一點從容。&nbsp; &nbsp; &nbsp; &nbsp;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民眾可透過加入LINE官方帳號（ID：@taichungtaxl）或使用官網「視訊服務e指通」，即可進行視訊申辦，提供補發繳款書、核發繳納證明、課稅明細表及房屋稅籍證明等8項常用服務；114年底再新增「契稅繳納證明」及「土地增值稅自用稅率查詢」，服務更全面。經身分驗證後，最快1分鐘即可收到加密電子文件，省時又安心。另於4、5、11月地方稅開徵期間，該局 LINE甚至提供中午不午休服務，全心守護民眾需求。&nbsp; &nbsp; &nbsp; &nbsp; 沈局長進一步指出，地稅局全國首創將 45 項民眾常用項目全面介接數位發展部「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 MyData」平台，正式宣告「網路取代馬路」時代來臨，民眾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TW-Fido）或手機門號等多元驗證方式登入，系統即會自動介接相關機關所保存的個人化資料。本局線上申辦不僅支持手機驗證、線上補件與簽名，更特別導入「多人資料合併」功能，例如，車主線上申請身心障礙者免稅時，系統可同步通知身障者進行驗證，即時取得身障證明，流程更為順暢且人性化。&nbsp; &nbsp; &nbsp; &nbsp; 在追求科技便利的同時，安全同樣重要。地稅局LINE官方帳號已取得「藍色盾牌」認證，MyData服務亦結合「111簡訊平台」進行驗證與進度通知，讓每一筆申辦都看得見、查得到，守護市民的資料安全。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善用繳款書廣告回信，稅務服務免臨櫃輕鬆辦]]></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nge7jwA]]></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為提升民眾申辦便利性及推動便民服務，民眾收到地方稅繳款書後，可多加利用繳款書所附廣告回信的申辦事項欄位，只要填寫完成後寄回稅務局，即可輕鬆辦理多項稅務服務，免再親自臨櫃辦理，省時又方便。 &nbsp; &nbsp; &nbsp; &nbsp;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民眾可透過繳款書廣告回信申辦下列事項： 一、委託轉帳代繳（領）稅款約定申請 &nbsp; &nbsp; &nbsp; &nbsp;可申請以金融帳戶自動轉帳繳納地方稅，避免忘記繳納產生滯納金。 二、核定退稅直接撥入約定帳戶 &nbsp; &nbsp; &nbsp; &nbsp;經核定退稅案件，退稅款可直接匯入約定帳戶，免再持支票兌領，提升退稅效率與安全性。 三、電子方式傳送委託轉帳代繳通知及繳納證明 &nbsp; &nbsp; &nbsp; &nbsp;可申請以電子方式接收相關通知及繳納證明，不僅即時便利，也能減少紙張使用，共同響應節能減碳。 四、更改繳款書通訊地址 &nbsp; &nbsp; &nbsp; &nbsp;如有搬遷或通訊地址異動情形，可直接利用繳款書廣告回信申請變更，避免因地址未更新而無法收到繳款書。 &nbsp; &nbsp; &nbsp; &nbsp;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只需依照繳款書上的欄位填寫資料，簽章後免貼郵票寄回稅務局即可完成申辦，流程簡單便利。提醒民眾，填寫時請確認資料正確完整，以利後續作業順利辦理。 &nbsp; &nbsp; &nbsp; &nbsp;如申辦填寫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地方稅請按2，將有專人為您說明。]]></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車體已環保回收　記得繳回車牌完成報廢程序]]></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MD5m0LN]]></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日有民眾反映，車輛已交由環保回收業者處理，卻仍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經查發現，多數係因民眾誤以為完成車體回收即完成報廢程序，實際上如未向監理機關繳回車牌、結清欠稅並辦理報廢登記，仍可能收到稅單。 稅捐處提醒，民眾辦理車輛報廢時，除完成車體回收外，仍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車牌繳回、結清欠稅及報廢手續，始完成報廢程序。另已辦理報廢、停駛之車輛，如因作業時間差收到稅單，可向所屬稅捐機關洽詢辦理。 民眾如對使用牌照稅或車輛報廢程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高市稅籲洽公免送禮，線上繳稅便利又防詐]]></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YjZK7q]]></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6月1日截止，近期民眾洽詢案件明顯增加。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稅務人員秉持依法行政與便民服務精神，協助民眾辦理各項稅務事宜，本就是職責所在，籲請民眾洽公時無須致贈任何禮品，一句肯定與支持，就是對第一線同仁最大的鼓勵，共同維護清廉、透明的優質洽公環境。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管道，除可持稅單臨櫃繳納外，也可透過線上繳稅免出門。惟近來詐騙手法不斷翻新，特別提醒民眾，線上繳稅時務必確認連結至官方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進行繳納，切勿點擊不明連結或提供個人金融資料。如接獲可疑簡訊或電子郵件，可撥打稅捐處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保障自身權益。]]></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稅務奇航：宇宙解謎行動」 趣味3D虛擬宇宙奇航，等你來遨遊稅務天空！]]></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0ExLnq]]></link><author><![CDATA[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08: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將於115年5月28日至7月20日舉辦「稅務奇航：宇宙解謎行動」網頁互動遊戲活動，完成任務探索解謎、推薦好友及捐贈雲端發票均有機會獲得全聯禮券或7-11數位禮券，總獎金高達4萬4,350元，快來參加吧！ &nbsp; 該處表示，活動平台(https://ntpc-argame.com/taxvoyage)將於115年5月28日上午10點準時開放。本次遊戲以「稅務奇航：宇宙解謎行動」為主題，玩家每日可進入宇宙空間展開巡檢任務，先取得「機關修復任務提示卡」，依提示前往指定區域探索解謎、蒐集修復能源，再完成宇宙機關修復，累積活動積分，角逐總積分排行榜。另有「推薦好友」及「捐贈雲端發票」兩大獨立排行榜，玩家除可透過每日任務持續挑戰外，亦可藉由邀請好友與響應雲端發票捐贈爭取獎勵，獎項及獎品如下： 遊戲積分獎：前10名可獲得全聯禮券，第1名 3,000元、第2名 2,000元、第3名 1,500元、第4名 1,000元、第5名 600元、第6名至第10名500元；第11名至800名可獲得35元7-11數位商品禮券。 推薦獎：推薦好友數最多前3名依序可獲得全聯禮券1,000元、800元、600元。 捐贈獎：雲端發票捐贈數最多前3名依序可獲得全聯禮券1,500元、1,200元、1,000元。 &nbsp; 遊戲好玩具知識性，等你來挑戰喔!歡迎民眾踴躍參與，詳情請上該處官網(https：//www.tax.ntpc.gov.tw/)、「稅不著-呼叫暗光鳥」粉絲專頁查詢。 &nbsp; 資料詳洽　：企劃服務科&nbsp;&nbsp; 王珮蓁&nbsp; &nbsp;&nbsp;&nbsp;&nbsp;8952-8141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nbsp;&nbsp; 股長張綱龍&nbsp; 8952-8130]]></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娛樂稅法修正上路　新北稅捐處主動通知業者順利銜接新制]]></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G11O5M]]></link><author><![CDATA[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06:15: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新北市訊】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業經總統於115年5月20日公布，自5月22日生效。本次修法刪除藝文活動（如電影、演唱會等）及競技比賽（如各類球賽）之娛樂稅課徵項目，保留舞廳、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課稅項目(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樂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此次修法有助於促進藝文活動與體育賽事發展，也期盼相關業者能將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 &nbsp; 新北稅處進一步表示，配合娛樂稅修法，自5月22日起，非屬上述課徵項目，已不再課徵娛樂稅。自動報繳娛樂稅業者，於次月10日前辦理申報繳納時，請就應課徵項目所代徵稅款報繳，以免影響權益；至於查定課徵業者，則不需另行提出申請，該處會主動核定正確稅額，業者於收到繳款書後，再依限繳納即可。 &nbsp; 該處特別提醒，業者如經營符合娛樂稅法所規範之娛樂設施或活動，應依規定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並依法完成娛樂稅之代徵及申報繳納作業。 &nbsp; 資料詳洽：消費稅科 科長張舒閔 電話：02-89528200轉327 新聞聯絡人：企劃服務科 股長張綱龍 電話02-89528200轉130]]></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供無駕照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免稅條件放寬]]></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wvN7Pxb]]></link><author><![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03: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身心障礙民眾，若本身無駕駛執照，而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供該身心障礙民眾使用，只要於公路監理資訊系統登載的住居所地址，跟身心障礙民眾戶籍地相同，也可以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財政稅務局說明，過去法令規定，對於無駕駛執照的身心障礙民眾，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身心障礙民眾使用的車輛，車主必須與身心障礙民眾同一戶籍地，才能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但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行的需求，兼顧社會常情及合理化稅制，立法院於115年1月28日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並依財政部115年4月28日所頒布解釋令，更進一步放寬車主於公路監理站登記的住居所地址與身心障礙民眾戶籍地址相同，也可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以減輕實際照顧者租稅負擔。財政稅務局提醒，每一身心障礙民眾免稅車輛以1輛為限，並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 cc車輛的稅額（自用小客車為1萬1,230元）範圍內免徵牌照稅，超過部分不予免徵。身心障礙民眾無論有無駕照，名下的車輛，該局都會主動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但以二親等身分提供身心障礙民眾使用的車輛，若車籍地址或住居所地址與身障民眾戶籍相同，車主要儘速向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9325101轉140-148洽詢，財政稅務局將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公司附設補習班之教育勞務收入開立統一發票免徵印花稅 ]]></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QkD3Dz]]></link><author><![CDATA[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蘆竹分局]]></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02: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立案補習班經營型態變更為公司附設補習班，學雜費收據轉為開立統一發票，不屬於印花稅課徵範圍，不需要再繳納印花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銀錢收據為印花稅課徵範圍，但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統一發票，則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所以公司附設補習班就學雜費開立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統一發票，免予課徵印花稅。反之，若為開立銀錢收據，請留意仍需依法繳納印花稅。]]></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想讓地價稅直接打2折？遷戶籍別忘這動作！]]></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AvgxWRE]]></link><author><![CDATA[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author><pubDate>Wed, 27 May 2026 01:3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常見不少民眾收到地價稅單時感到疑惑：明明房屋一直作為自住使用，為何稅額卻突然飆升？關鍵往往就在於「戶籍登記」的變動。許多家長為了孩子就學或其他因素，將全家人戶籍遷出，即使實際上仍居住該處，也會因不符「設籍要件」，導致稅率從優惠稅率2‰恢復為一般稅率10‰累進到55‰不等，兩者稅金差額高達4倍之多。現在透過跨機關便民通報機制，在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時，只要主動提醒戶政承辦人員，即可同步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免於多地奔波。 &nbsp; &nbsp;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必須符合3要件2限制，並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才能適用優惠稅率：(一)要件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要件2:無出租、無營業之住宅用地。要件3: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二)限制1：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限制2: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但如供滿18歲直系親屬設籍居住，則不受此項限制。 &nbsp; &nbsp; 倘若因故需要將戶籍遷出時，至少要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1人在戶籍內，才可以繼續適用優惠稅率。若是戶籍全部遷出將會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日後戶籍即便再次遷入，仍必須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即 9 月 22 日）重新提出申請，方能享有優惠；逾期申請者，則自次年度起才可適用。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訊息，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向該局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或利用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tntb.gov.tw）查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逾期繳納，也可線上繳納]]></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J7BbJVm]]></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author><pubDate>Tue, 26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用車、151 cc 以上機車及上期營業車，115年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沙鹿區顏小姐來電詢問，使用牌照稅逾期忘了繳，還可線上繳稅嗎？ &nbsp;&nbsp;&nbsp; 該局說明，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繳納期間屆滿之隔日起30日內，也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 ，或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連結至該網站，再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方式，完成線上繳納逾期稅款 。不過，已辦理歸戶的案件，不適用此項線上繳稅服務。 &nbsp;&nbsp;&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以線上方式繳納逾期稅款，納稅義務人仍需負擔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該滯納金會由系統自動設算，但如已超過繳納期限30日，就無法運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納。 &nbsp;&nbsp;&nbsp; 該局貼心提醒，超過30日未完稅的交通工具，除了會被移送強制執行外，若使用公共道路(含停放)被查獲，除須補稅外，並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加徵滯納金。請民眾特別注意繳納期限，以保障自身權益。 &nbsp;&nbsp;&nbsp;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民眾將閒置房屋出租可享優惠稅率！並請記得於3月22日前申請]]></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aGn8ex]]></link><author><![CDATA[嘉義縣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6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嘉義縣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2.0新制實施後，非自住住家房屋以全國歸戶計算，並依持有戶數按差別稅率(2.6%~4.8%)課徵，為鼓勵房屋有效利用，民眾若將閒置房屋出租並於當期開徵四十日以前申請，可享有房屋稅優惠稅率如下： 將房屋委託代管業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 與包租代管業簽約後房屋尚未實際出租前，可先向稽徵機關申請按單一稅率2%課徵房屋稅。 已確實出租與承租人(房客)簽訂契約供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按單一稅率5%課徵房屋稅。 將房屋自行一般出租，供住家使用且申報租賃所得達到當地一般租金標準 &nbsp;&nbsp;可向稽徵機關申請按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與「繼承取得共 有房屋」合併計算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適用較低稅率 (持有 4戶以內每戶1.5%、持有5至6戶每戶2.0%、7戶以上每戶2.4%) 課徵房屋稅。 為維民眾權益，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持有之房屋如符合上述要件，請務必留意法定的申請期限，若逾期申請，將自次期起才可以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出租之房屋如符合公益出租人或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即可享有與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相同按1.2%課徵房屋稅，且不需提出申請，該局會依主管機關核(認)定之有效期間清冊，主動核定按優惠稅率(1.2%)課徵房屋稅。 如有任何房屋稅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總局05-3620909分機102~109及所屬民雄分局05-2260505 分機211~213、215~218、221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如何使用信用卡繳納房屋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QDev655]]></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6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定期開徵的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均可利用信用卡繳稅。繳納方式如下： 納稅義務人可透過電話語音【請撥412-1366，電話號碼5碼地區及國內行動電話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02(或04)；國外地區請於上開號碼前加撥國碼+886-2(或4)，以上電話之服務代碼為166#】或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 繳納稅款，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納程序。繳稅成功後，不得更正或取消。 可利用繳款書上QR­-Code專區，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QR­-Code行動條碼，即可連結繳稅服務網站，再輸入信用卡資料轉帳繳稅，省時又方便。 民眾也可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登入驗證，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 以信用卡至稅務局臨櫃繳稅。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如果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ㄧ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nbsp; 新聞稿連絡人：劉峻佑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房屋稅單繳納期限快到了 ! 免出門稅單方便繳 !]]></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avA7wOr]]></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6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5月即將進入月底，房屋稅繳納期限也進入倒數! 平日忙碌上班，下班照顧小孩無法出門繳稅，該如何繳納？ &nbsp; &nbsp; &nbsp; &nbsp;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單除了到金融機構（郵局、渣打銀行不代收）、便利商店（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自動櫃員機（ATM）繳納稅款外，納稅義務人免出門，可利用手機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繳稅服務的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業者的APP，直接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或三段條碼線上繳納稅款。 &nbsp; &nbsp; &nbsp; &nbsp;該局進一步表示，若逾繳納期限30日內，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實體金融機構臨櫃辦理（郵局、渣打銀行不代收）、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直接線上繳納稅款，但仍需依稅法規定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則僅限實體金融機構臨櫃繳稅，請民眾特別留意繳納期限。 &nbsp; &nbsp; &nbsp; 民眾對稅款繳納若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向各稅承辦人員洽詢，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宜蘭財稅局攜手四結金身土地公 5/30辦擲筊換好禮活動]]></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vPAK6k6]]></link><author><![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6 May 2026 06:33: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為了鼓勵民眾索取雲端發票並響應公益，特別結合在地信仰文化，將於 115年5月30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2時，在地方信仰中心四結福德廟（四結金身土地公廟）舉辦「一擲好運起．雲端發票福氣集」租稅宣導活動。活動將傳統宗教祈福與現代租稅宣導完美融合，歡迎民眾踴躍前來共襄盛舉。 精彩亮點一：捐發票直接換！全家禮物卡大方送 活動當天現場設有「捐發票換好禮」攤位，民眾只要捐贈115年5月份未開獎之雲端發票15張（每張面額須達10元以上且未登載統一編號），即可直接兌換價值100元的全家便利商店禮物卡一張。為了讓更多民眾共沐神恩，每人限額兌換5張。現場也將貼心提供雲端發票歸戶、設定驗證碼及載具載入等一對一教學，讓民眾都能輕鬆上手。 精彩亮點二：土地公保庇！「一擲好運起」擲筊大賽 除了直接兌換外，活動更結合趣味的信仰互動。民眾凡捐贈3張雲端發票或6張紙本發票，即可獲得一次參加「一擲好運起」擲筊活動的機會（每人限玩一次，連續擲聖筊以3個為限）。現場將根據連續擲出的聖筊次數，送出精美的宣導好禮，有白米、洗衣精、洗髮精、沐浴露及家樂福100元禮券等，數量有限換完為止。 精彩亮點三：摸金元寶迎財運！寓教於樂稅福同行 四結福德廟內設有著名的金元寶雕塑，廟方歡迎每位前來參拜及參與活動的民眾，都能順道摸摸金元寶，象徵「財運滾滾來」。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強調，此次活動所得之發票將全數捐贈給社福團體做公益。期待透過與地方宗教信仰的深度結合，不僅能深化民眾對雲端發票及智慧稅務的認識，更能將民眾的消費發票轉化為愛心，充分體現「寓教於樂、稅福同行」的在地關懷精神。]]></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地價稅及房屋稅繳款書歸戶不同]]></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JjmBq]]></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適逢房屋稅開徵期間，轄內納稅義務人陳君反映，他有3間房屋，收到3張稅單，為何地價稅只收到1張。 &nbsp;&nbsp;&nbsp;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地價稅不像5月開徵的房屋稅，基本為一間房屋歸戶一張房屋稅繳款書，但地價稅則除公同共有的土地外，基本上採取個人或公司統編來作歸戶繳納，即個人或公司在屏東縣無論是持有一筆土地還是多筆土地，原則都只會收到一張地價稅繳款書，並且在繳款書上都會有課稅土地明細供參考，反而如果有收到同縣市二張以上繳款書並且姓名一樣時，請聯絡繳款書上面承辦人釐清。 &nbsp;&nbsp;&nbsp;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8-8354780轉5108~5114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88120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以約定轉帳方式繳納房屋稅者務必於6月1日前預留存款]]></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32qmAQ]]></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15年房屋稅於5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6月1日截止，辦理約定轉帳繳納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請務必在6月1日前預留存款於原申請轉帳扣款之帳戶，以利金融機構於當日順利扣款繳稅。 &nbsp; &nbsp;納稅義務人若未在6月1日前存足應繳稅款，致存款不足無法辦理轉帳繳稅時，本局將另行寄發繳款書供納稅義務人繳納，請民眾務必於期限內儘速繳納，避免因逾期繳納被加徵滯納金。 &nbsp; &nbsp;財稅局進一步說明，為響應節能減碳，已不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如民眾有繳納證明需求，請於扣款後3-5個工作天，至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pttb.gov.tw)【網路e櫃檯-線上申辦】申請，也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電子繳納證明或向該處索取。 &nbsp; &nbsp;以上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7979，或直接向所屬潮州、東港、恆春分局洽詢。 總局電話: 08-7338086轉212~224 潮州分局: 08-7882477轉5203~5211 東港分局: 08-8354780轉5202~5208 恆春分局: 08-8895255轉104、105]]></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6月13日財稅局與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共同舉辦公益嘉年華 推廣租稅菸酒知識並邀民眾捐發票做公益]]></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AA568W7]]></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將於115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10時至下午3時，與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共同舉辦「金融傳愛 點亮屏東」金融服務愛心公益嘉年華活動，於屏東縣立體育館外草地設置宣導攤位，辦理租稅及菸酒相關法令宣導，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nbsp; &nbsp;為響應本次公益嘉年華活動，財稅局自6月4日（星期四）起至活動前之上班日止，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於財稅局總局1樓電梯口及南區國稅局屏東分局2樓服務台，提供限量摸彩園遊券供民眾兌換。 &nbsp; &nbsp;民眾只要捐贈115年5至6月尚未開獎之雲端或紙本發票5張（每張發票消費金額須達5元以上），即可兌換1張園遊券，每人每次最多可兌換2張，數量有限，換完為止。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誠摯邀請民眾於6月13日共襄盛舉，在參與公益活動之餘，也能透過捐贈發票傳遞愛心、支持公益。]]></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截止日快到了]]></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0BEqEz]]></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115年期房屋稅繳納截止日為6月1日（因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至6月1日），提醒民眾記得按時繳納房屋稅。若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nbsp; &nbsp;若無法確認房屋稅是否已繳納，可以先打電話洽詢承辦人，也可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常用服務「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利用線上查詢繳稅狀況喔！ &nbsp; &nbsp;以上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7979，或直接向所屬潮州、東港、恆春分局洽詢。 總局電話: 08-7338086轉212~224 潮州分局: 08-7882477轉5203~5211 東港分局: 08-8354780轉5202~5208 恆春分局: 08-8895255轉104、105]]></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低收入戶所有自用房屋可免徵房屋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MwYLq2R]]></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nbsp;有民眾詢問，自己身為低收入戶且領有身障證明，其房屋稅可否減免？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基隆市稅務局表示，為能照顧經濟弱勢，落實為民服務，依據財政部85年6月12日台財稅第850307121號函釋，貧民及低收入戶得比照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1項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該局將按月依市府社會處提供之本市勞保局國民年金列冊低收入戶資料，如房屋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辦竣戶籍登記，即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 &nbsp; &nbsp; &nbsp; &nbsp;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具備低收入戶資格，可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減免房屋稅。惟該減免規定僅適用於低收入戶，領有身障證明或中低收入戶住宅則不得適用。 &nbsp; &nbsp; &nbsp; &nbsp; 如果您還有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ㄧ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新聞稿連絡人：劉峻佑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 &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房屋終止出租或營業須滿1年後出售才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WxBnmgM]]></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智分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民眾鄭小姐日前來電詢問，表示自家住宅一樓之前出租給店家營業使用，現在已經沒有出租也辦理營業登記註銷，如果之後要出售土地，是否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nbsp;&nbsp;&nbsp;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如果符合「一生一次」的適用條件，就能以較優惠的百分之十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減輕稅負。 &nbsp;&nbsp;&nbsp;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想適用這項優惠，除了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外，出售前1年內，房屋也不能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情形，因此，原供出租營業的房屋，已經辦理歇業並結束租約，還需要等滿1年再出售土地，才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nbsp;&nbsp;&nbsp; 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相關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自用住宅用地戶籍遷出形成空戶，將會補徵地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ED0nnxM]]></link><author><![CDATA[屏東縣政府財稅局]]></author><pubDate>Mon, 25 May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nbsp;&nbsp; 民眾黃先生來電詢問:因小孩就讀學區的需要而將戶籍全戶遷出，但全家人都還居住在於該地，為何會被補徵地價稅？ &nbsp; &nbsp;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戶籍要件為地上房屋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如使用情形或所有權未變更，不用每年重新提出申請，將維持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一旦戶籍遷出形成空戶、房屋供出租、營業使用，或土地、建物所有權異動等情形，將會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nbsp; &nbsp;該局進一步說明，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本人、其配偶或符合條件之直系親屬其中一人於原戶籍內，若因故將戶籍遷出致無人設籍形成空戶，縱使實際居住於該地，仍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戶籍要件，除了自戶籍遷出次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課徵地價稅之外，將補徵至少4倍地價稅。 &nbsp; &nbsp;提醒您，戶籍遷出致無人設籍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應於30日內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受罰。嗣後再行遷入，仍請於當年度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才可自當年度起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起開始適用。&nbsp; &nbsp;&nbsp; 如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歡迎撥打以下電話，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1~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5108~5111、東港分局：08-8354780轉5108~5110、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