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channel><language>zh-tw</language><title><![CDATA[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新聞(地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categories/3gKQmO]]></link><description><![CDATA[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description><item><title><![CDATA[颱風造成災損 稅務局從寬從速辦理稅捐減免]]></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YoZrxk]]></link><author><![CDATA[花蓮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Fri, 26 Jun 2026 09:3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受7號颱風「米克拉」外圍環流影響，花蓮地區陸續出現間歇性大雨。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颱風有財產損失，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在受災日次日起30天內，利用電話、傳真、郵寄或親自前往地方稅務局、各鄉（鎮、市）公所、村（里）長辦公室或國稅局申請辦理，稅務局將從速、從寬及從優主動協助受災戶辦理租稅減免。 地方稅部分之減免標準及規定如下： 一、地價稅：土地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請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二、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受災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 三、使用牌照稅：汽車、機車（151c.c.以上）泡水受損需修復始能使用，或因泡水受損無法再使用，所有人應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報停或報廢車輛所溢繳之使用牌照稅，將主動辦理退稅。 四、娛樂稅：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有關營業稅、所得稅等國稅之災害減免，地方稅務局協助輔導受理申請，民眾亦可逕向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或玉里稽徵所申請辦理。 地方稅務局再次呼籲，民眾請記得維護自己的租稅權益，運用各管道申請，該局會儘速派員前往現場勘查，協助輔導辦理各項稅捐減免事宜。另該局資訊網站/線上櫃臺/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提供災害減免稅捐申請書表及填寫範例等，民眾可自行下載填寫，或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線上申辦服務申請災害損失減免。&nbsp; &nbsp; 如有災害損失欲進一步瞭解相關減免規定，歡迎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該局稅務專線03-8226121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稅務節活動圓滿落幕 鄉親愛心發票傳遞公益暖流]]></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Zpekoo]]></link><author><![CDATA[花蓮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Fri, 26 Jun 2026 08:23: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迎接7月1日一年一度稅務佳節，花蓮縣地方稅務局昨(26)日上午於該局總局及玉里分局舉辦「歡慶稅務節租稅宣導活動」，透過多元宣導方式，吸引眾多鄉親熱情參與，讓鄉親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了解租稅知識與便民服務，活動圓滿成功。 活動現場規劃稅務諮詢暨手機條碼申辦服務、政令闖關遊戲、有獎徵答及在地特色市集等豐富內容。現場大小朋友互動熱絡，不僅提升民眾及莘莘學子對租稅政策的認識，也進一步增進對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的了解。 地方稅務局局長呂玉枝表示，納稅為國民義務，稅收是推動國家建設及社會福利的重要財政來源，特別感謝鄉親熱烈共襄盛舉，不僅能瞭解自身租稅權益，同時也以實際行動響應公益。本次活動共募集雲端發票近&nbsp;&nbsp; 5,000張，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捐贈予本縣社福團體；紙本發票1,200張亦將擇日於開獎前轉贈本縣社福團體，將社會大眾的愛心化為關懷弱勢的溫暖力量。 另外，活動結合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東區業務組、花蓮縣政府財政處、社會處、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及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等政令單位，透過跨機關合作推廣各項便民措施及攸關權益資訊，並特別邀請在地攤商共襄盛舉，展現花蓮在地特色與活力，廣獲鄉親好評。 該局未來將持續透過多元宣導活動，推廣正確租稅觀念及各項便民服務措施，增進鄉親對稅務政策的認識與支持，打造更優質便捷的稅務服務環境。]]></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7月至9月份清查宜蘭縣娛樂稅稅籍！]]></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1k9jmv8]]></link><author><![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Fri, 26 Jun 2026 03:47: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維護租稅公平，健全娛樂業稅籍，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自115年7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止為期3個月，將實地查訪營業狀況，請娛樂業者協助配合。 總統115年5月20日公布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有關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已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並自115年5月22日條文生效日起不再課徵娛樂稅。 依修正後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規定，娛樂稅課稅項目，僅保留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項目。 財政部公告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其他項目者，列有「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俾資徵納雙方依循。 該局進一步說明，將依修法後所訂娛樂場所、設施、活動等課徵項目，主動清查稅籍，業者如經營符合上開娛樂稅課稅項目，事前須向地方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如經查獲違反娛樂稅法第7條規定者，將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又如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稅額外，將依娛樂稅法第14條規定按應追繳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所以特別提醒業者注意，切莫一時疏忽，以致因小失大！ 業者如有疑問，溪北地區可撥打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轉235、23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2226轉113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洽詢，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及彙總繳納抽禮券活動開跑]]></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nNgjLzA]]></link><author><![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Fri, 26 Jun 2026 00:55: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鼓勵民眾善用E化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及彙總繳納，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特別舉辦「E化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及彙總繳納抽禮券活動」，讓民眾享受便捷、安全的繳稅服務同時，還有機會抽中全聯禮券！ 活動期間自115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止，凡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本局官網或臨櫃申請開立本轄印花繳款書繳納或完成印花稅彙總繳納申請並申報者，即可自動取得抽獎資格；該活動預計於115年12月20日前公開抽出100名幸運得主(繳款書繳納75名、彙總申報繳納25名)，每名均可獲得200元全聯禮券。 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印花稅繳款書或辦理彙總繳納，可減少逐件(張)貼用印花稅票時間、人力及銷花不合規定被處罰之風險，更符合數位E化發展趨勢。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及行動自然人憑證等電子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自行開立「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完成繳納；亦可至本局官網線上申辦，或至總局、羅東分局洽辦開立繳款書，相較於貼用印花稅票銷花，省時又省力。 活動相關資訊請至財政稅務局網站（https://www.iltb.gov.tw）首頁的「活動訊息」，或至該局Facebook粉絲專頁瞭解更多內容。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抽獎活動，把握機會輕鬆繳稅、開心中獎！歡迎撥打03-9325101轉211、215，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騎樓供公眾通行可減免地價稅 記得於9月22日前申請！]]></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m1JK0gj]]></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author><pubDate>Thu, 25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 台灣建築常見騎樓設計，許多民眾詢問透天厝騎樓是否能減稅？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只要騎樓用地確實提供公眾行走，且沒有圍用、封閉或營業情形，即可依上方建築層數申請地價稅減免。 &nbsp;&nbsp;&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減免比例依據騎樓上方之「建築改良物層數」而定，認定標準以建物所有權狀記載為準：一、無建築物（平房前簷）： 騎樓面積之地價稅全免。二、上方有 1 層建物： 騎樓面積之地價稅減徵 1/2。三、上方有 2 層建物： 騎樓面積之地價稅減徵 1/3。四、上方有 3 層建物： 騎樓面積之地價稅減徵 1/4。五、上方有 4 層以上建物： 騎樓面積之地價稅減徵 1/5。 &nbsp;&nbsp;&nbsp; 該局強調，若騎樓封閉作為停車、堆放雜物或營業使用，則不符合減免規定，需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符合條件的民眾，請務必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減免；逾期申請者，則自次年起適用。若已核准且用途未變更，以後年度無需重複申請。請民眾把握期限，維護自身節稅權益。 &nbsp;&nbsp;&nbsp;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基隆市稅務局每季辦理身障免稅清查作業]]></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bW0pbO]]></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5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基於維護租稅之公平，基隆市稅務局每三個月辦理一次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清查工作，若已不符合免稅條件者，將發函取消免稅資格，並補徵使用牌照稅。提醒車主注意，以免受罰。 稅務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免稅車輛清查作業發現不符免稅規定之原因，多為身心障礙者或車主去世、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後續鑑定日期尚未重新鑑定、車主與同一戶籍（車籍、住居所）地之身心障礙二親等親屬未設同址，因已不符合繼續核准免稅之規定，將自免稅原因消失之日起取消免稅資格並補稅。 該局特別提醒車主，如接獲補稅繳款書時，請於限期內繳清稅款。逾期繳納者，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5條規定，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又依同法第28條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免再依第25條規定加徵滯納金；民眾如不欲使用車輛，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分機731至73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nbsp; 新聞稿聯絡人：朱建彰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台中地稅局東山分局宣導活動在豐田公園溫馨登場囉！]]></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V2gLBz]]></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author><pubDate>Thu, 25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臺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將於115年6月28日上午9時，配合平興里辦公處「感恩敬老活動」，在北屯區豐田公園盛大舉辦租稅宣導活動，現場準備多樣精美宣導品供民眾捐發票兌換做公益，歡迎民眾踴躍參與。 &nbsp;&nbsp;&nbsp;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本次活動參與的民眾，只要現場捐贈115年5-6月消費金額10元以上未開獎雲端發票5張或紙本發票正本10張以上，並回答稅務小問題，就可兌換精美好禮，&nbsp;&nbsp;&nbsp; 每人限兌換4份，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本次活動所募集之發票將全數轉捐贈慈善公益團體。 &nbsp;&nbsp;&nbsp; 如需洽詢相關活動訊息，可撥打04-22329735轉接405分機陳先生或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答。]]></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娛樂稅稅籍清查將於7月開始囉！尚未辦理代徵娛樂稅手續業者請儘速辦理，以免受罰]]></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zMbkNm0]]></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5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健全娛樂稅稅籍及掌握稅源，遏止逃漏稅，稅務局將於1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進行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凡是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備或娛樂活動收取票價或費用供人娛樂者，例如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財政部公告之其他9大類項目：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務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皆為娛樂稅的課稅對象，都要在開業前向稅務局辦理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另115年5月22日起娛樂稅法修訂，已刪除電影、藝文活動等原課稅項目。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如果業者尚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者，請儘速至稅務局辦理，於未經檢舉或稅務局未調查前自動補辦登記和補稅，可依規定免罰，否則一經查獲除追繳所漏稅額外，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及所漏稅額10倍罰鍰，罰則相當重，請娛樂業者注意，以免受罰。納稅義務人對娛樂稅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24331888轉731~738查詢。 &nbsp; 新聞稿連絡人：朱建彰 連絡電話：2433-1888轉731]]></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娛樂稅法新制上路，竹縣稅務局主動輔導業者安心接軌]]></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v5DK7M]]></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5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nbsp;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娛樂稅法新制已於115年5月22日正式上路，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各種競技比賽」等娛樂項目，並授權地方政府可視需要決定是否停徵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課稅項目。 &nbsp; &nbsp; &nbsp; &nbsp;該局進一步說明，配合新制上路，財政部已公告9大類娛樂稅課稅項目，包括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以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至於餐廳附設卡拉OK、具大眾休閒或教育性質之實境體感設施（如AR、VR）及遊樂園遊樂設施，則未納入本次公告課稅範圍。 &nbsp; &nbsp; &nbsp; 因應娛樂稅法修正，竹縣稅務局已陸續主動輔導轄內相關業者瞭解新制規定，協助釐清課稅範圍及後續報繳程序，並鼓勵業者適時調整票券價格，將免稅利益回饋消費者。未來該局也將持續透過各項宣(輔)導措施，協助業者順利因應新制上路。 &nbsp; &nbsp; &nbsp;如對娛樂稅課徵範圍、報繳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總局(03)5518141分機320、322，竹東分局(03)5969663分機21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欠稅未繳被移送執行 當心存款薪水遭扣押]]></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maQlZq6]]></link><author><![CDATA[花蓮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25 Jun 2026 08:3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日前有民眾來電求助，驚覺每月的薪資怎麼平白無故被公司扣款。經稅務局查證後發現，該民眾因長年滯欠房屋稅，案件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以下簡稱執行署）強制執行。雖然執行署先前已對其銀行存款進行扣押收取，但因存款餘額不足以填補欠稅全額，執行署隨即對其任職公司發出薪資扣押命令，導致民眾生活大受影響。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許多民眾常誤以為「欠稅頂多被罰錢，公家機關沒那麼快找上門」。事實上，收到各類稅捐繳款書（如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等）後，若超過繳納期限屆滿 30 日仍未繳納，除每逾 3 日加徵 1%、最高加徵至 10% 的滯納金外，將會被依法直接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一旦案件強制執行，執行署會清查義務人名下的財產，除了最常見的執行手段存款或薪資扣押外，若欠稅金額龐大且持續拖延，執行署甚至會依法查封、拍賣義務人名下的汽機車或不動產，民眾切勿掉以輕心。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務必於期限內繳清，若財務困難的納稅人，無力一次繳清，千萬不要置之不理，應主動在繳納期限內向稅務局或執行署申請「分期繳納」，以免存款或薪資無預警被扣押，不僅影響日常生活，更會損及個人信用權益。若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專線03-82261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6Z</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老屋重建免擔心！掌握「關鍵」施工期間地價稅續享優惠]]></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MlYajZN]]></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 許多民眾關心，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房屋拆除改建，優惠稅率是否會中斷？ &nbsp; &nbsp; &nbsp; &nbsp;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只要在新建房屋完工領得使用執照前，同時符合以下特定條件，施工期間仍可繼續適用千分之2的優惠稅率：一、資格銜接： 拆除改建前，該土地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二、用途未變： 仍符合無出租、無營業等其他自用住宅要件。 &nbsp; &nbsp; &nbsp; &nbsp; 該局貼心提醒，嗣後新建房屋領得使用執照後，民眾務必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重新提出申請，以確保您的節稅權益無縫接軌，經核准後當年度即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次年起適用。 &nbsp; &nbsp; &nbsp; &nbsp;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戀人已達合資購買愛的小窩，地價稅能否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呢？]]></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rq7vjM]]></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所謂「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且以其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為限。 王先生和陳小姐相戀多年，已論及婚嫁，以共築家庭、共同理財為前提購買房地，如產權登記為雙方，王先生及陳小姐土地各持分二分之一、房屋亦各持分二分之一，且符合前述自用住宅用地辦竣戶籍、無出租營業等規定，則可分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若購買時登記土地為王先生所有，房屋為陳小姐所有，因男女朋友並無法律上之親屬關係，則無自用住宅用地之適用。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不僅男女朋友或兄弟姐妹（旁系親屬)，共同購買房屋土地，也是相同情形。如有任何租稅疑問，歡迎利用地方稅智慧客服(https://netcsweb.tax. nat.gov.tw/Webhook/) 或服務電話 0800-000-321，以維護您合法節稅之權益。]]></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新竹縣115年娛樂業稅籍清查作業，即將於7月起全面展開！]]></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Lwon17Y]]></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健全娛樂業稅籍管理，掌握轄內娛樂業者營業狀況，該局將自1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展開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作業，以落實課稅資料正確性及維護租稅公平。 &nbsp; &nbsp; &nbsp; &nbsp;該局說明，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之業者，包括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娛樂項目，均屬娛樂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於115年5月22日公告9大類課稅項目，包括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以及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上述業者應依規定於營業前辦理娛樂稅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 &nbsp; &nbsp; &nbsp; &nbsp;該局特別呼籲，如尚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業者，應儘速至竹北總局或竹東分局補辦登記及補繳稅款，以免經查獲受罰，若被檢舉或查獲，除須追繳所漏稅額外，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鍰，請娛樂業者特別留意。 &nbsp; &nbsp; &nbsp; 如對以上內容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電話(03)5518141分機322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再轉繼承」土地仍須依法繳納地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kR1DaBK]]></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近來接獲民眾A君反映收到以自己為繼承人名義的地價稅單，經查後發現該被繼承人是已死亡多年的家族長輩，因該土地非屬自己父母名下的財產，本身也非該長輩各順位的繼承人，從而感到非常困惑。 高市稅處提醒民眾，當收到這種地價稅單時先別慌！事實上，這有可能是「再轉繼承」的情形，所謂的「再轉繼承」簡單來說，係指被繼承人（如祖父母）死亡後，遺產在尚未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前，又發生繼承人（祖父母子女）死亡情形，致該繼承人原應享有的繼承權，再轉而由其子女（孫輩）依法繼承。 經瞭解A君的情況係因祖母繼承了她的胞姐（A君之姨婆）土地（未辦繼承登記），而祖母死亡後再由其子女（A君之父及叔伯姑姑）繼承，嗣A君之父死亡後，乃再轉而由A君繼承該原屬於姨婆之土地權利。 高市稅處進一步表示，「再轉繼承人」在法律上的地位與一般繼承人無異，因此具有繳納地價稅的義務，所以當發生繼承事實時，若民眾不想繼承土地，務必注意要於知悉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若超過期限，依法便不得再主張不願繼承。倘尚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7-7410141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北市稅處提醒因災害造成財產受損 可減免地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3wjejr]]></link><author><![CDATA[臺北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09:21: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近期受夏季氣候影響，各地發生強降雨現象，臺北市部分地區出現淹水情形，臺北市稅捐處提醒民眾，若房屋、車輛等財物遭受災害損失，請在動手清理前，務必把握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損發生後在規定期限內申請稅捐減免。另該處基於愛心辦稅，也將依區公所、監理機關等有關單位出具之名冊或證明文件主動辦理稅捐減免，或輔導納稅人提出申請。 該處表示，對於民眾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積極協助受災納稅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市民如因淹水造成車輛無法使用或房屋毀損等情形，可利用該處線上申辦申請災害損失租稅減免，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已彙整於該處網站「災害損失減免專區」，民眾可至該專區查詢。 該處進一步說明，本市相關地方稅減免規定為： 一、房屋稅： (一)本市受災戶可於災害發生之日向稅捐處申請減免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成以上可減免房屋稅。 (二)因淹水致房屋屋內有進水，按照實際淹水日計算，30日以下，以30日計算，亦即僅淹水1日，房屋稅就可以減免1個月，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書、損失清單及有關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該處亦會蒐集相關機關通報主動辦理。 二、使用牌照稅：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須修復始可使用或不堪使用者，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可申請減免使用牌照稅。符合要件為： (一)受災車輛須修復始能使用，未能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手續，可證明車輛有停駛情形者，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修復日數減免。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消防、警察或區公所等相關單位之證明文件，並加附修車廠開立之發票或收據申請。 (二)已向監理機關申請災害受損辦理報廢手續者，該處主動依監理機關資料減免使用牌照稅，並辦理退還溢繳稅款。 民眾如有任何疑義，可於上班時間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轉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也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各分處洽詢或利用該處網站查詢相關訊息。臺北市稅捐處關心您。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北市稅處全球資訊網暫停服務]]></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3LGPJRK]]></link><author><![CDATA[臺北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09:07: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臺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將於1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進行系統設備調整作業，預計115年7月2日（星期四）下午5時30分前開機，期間部分功能包括線上查詢、案件進度查詢、出租房屋租金標準試算、臺北市個人租稅優惠查詢等專區、直撥退稅、線上預約取件申請等相關服務、申請電子稅單及電子或紙本繳納證明及全功能自動化服務機等系統功能無法使用，造成民眾不便，尚請見諒。民眾如有急迫性需要，請事先於上班時間聯絡，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532由專人提供服務，您也可就近向該處所屬任一分處洽詢，北市稅處關心您。]]></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注意!]]></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61BG75]]></link><author><![CDATA[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02: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115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已於115年4月30日截止，仍有部分民眾因搬遷等原因未收到稅單致逾期未繳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近期以雙掛號寄發催繳稅單，請收到稅單的民眾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收到稅單後可以到便利商店(限稅額3萬元以下)、銀行或農會(郵局不代收）繳納，亦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稅單上QR-Code，使用信用卡或活期(儲畜)存款帳戶進行繳稅，省時便利又方便。收到稅單後請務必於限繳期限內繳納，逾期未繳納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稅務局提醒民眾，如因工作或其他因素搬遷至他處而未收到稅單，可以電話或至該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申請補發稅單及申請變更或增設通訊地址，以確保稅單不漏接，權益有保障。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總 &nbsp; &nbsp;局: (03)3326181分機2586、2588~2589、2592 中壢分局: (03)4515111分機402、406~408 楊梅分局: (03)4781974分機308、309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12、313]]></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土地交換無差補 也要依總額繳納印花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Ybj3EY2]]></link><author><![CDATA[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安南分局]]></author><pubDate>Wed, 24 Jun 2026 00:4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土地所有權人之間若透過協議進行土地交換，即使雙方並未產生價值差額補償或整體持有面積未改變，仍須依規定繳納印花稅。&nbsp; &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在實務上，許多地主為整合零碎或不規則土地（俗稱畸零地），以利開發或提高使用效率，會選擇以交換方式調整持有土地形狀。這類交易多半規模不大，且交換後雙方土地總面積相同，價值差異亦未進行補償。然而，只要涉及土地權利的變動，並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所使用的協議文件即屬課徵印花稅的憑證。&nbsp; &nbsp; 此外，應納印花稅稅額的計算方式，係就全部所有權人交換之土地的現值總額為基礎，按千分之一稅率計算應納印花稅，並由立約或立據人依法繳納。舉例來說，地主甲與地主乙雙方交換30平方公尺土地，甲提出10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4萬元）、20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2萬元）2筆土地，乙提出30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5萬元）1筆土地，3筆異動土地總價值230萬元，乘以千分之一的稅率，即2,300元。&nbsp; &nbsp; 財稅局貼心提醒，民眾在進行土地交換時，除留意權利登記程序外，也應同步考量相關稅負規定，以避免因疏忽而產生補稅或罰鍰情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屋主本人才可經由戶政機關申請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lMAr1aY]]></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便利民眾申請房屋稅自住住家用稅率，財政部與內政部合作開發系統，新增屋主本人(房屋所有權人)在戶政機關辦理遷入戶籍時，可併同申請房屋稅要自住住家用稅率，跨機關通報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 &nbsp;&nbsp;&nbsp; 地方稅務局說明，房屋稅要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應由屋主本人提出申請。如果非本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遷入戶籍，戶政機關是不受理申請、也不會通報。這類案件仍須由房屋所有權人主動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 &nbsp;&nbsp;&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住住家用房屋的審查要件是該屋無出租或無營業情形，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供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以上要件同時符合，才能適用。 &nbsp;&nbsp;&nbsp; 如有其他疑問或辦理房屋稅相關事宜，可上網查閱、或就近至地方稅稽徵機關服務櫃台洽詢，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將違規使用農地贈與配偶 違規紀錄仍將合併計算]]></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wjJKnA]]></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民眾以買賣、贈與等方式取得農業用地，並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於持有期間應持續作農業使用。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如經有關機關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於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於期限內改善，日後又再次發生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於再移轉時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nbsp;&nbsp;&nbsp; 地稅局指出，為避免曾有違規使用情形之農業用地，藉由配偶間贈與重新起算違規紀錄，土地稅法特別明定土地承受人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於配偶間相互贈與之情形，應合併計算。 &nbsp;&nbsp;&nbsp; 地稅局舉例說明，陳先生持有農地期間遭通報未作農業使用，並已於查獲機關所定期限內改善，嗣後陳先生將該筆土地贈與太太，如他的太太持有期間再次遭查獲未作農業使用，即使仍於期限內改善，因相關違規紀錄須與陳先生持有期間合併計算，仍屬已於期限內改善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事，日後再移轉時就無法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 &nbsp;&nbsp;&nbsp; 地稅局提醒，農業用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後，仍應持續作農業使用，配偶間贈與並不會使違規紀錄重新計算，請民眾特別留意，以免影響日後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權益。如需瞭解詳情或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基隆市政府配合財政部娛樂稅修法  打造為充滿藝文及運動活力的城市]]></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65V6q8]]></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基隆市稅務局說明，隨著此次娛樂稅修法正式上路，基隆市全部免徵本市藝文表演與運動賽事娛樂稅，勢將帶動城市觀光與周邊商機，讓基隆成為最具活力的藝文與運動城市。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公布實施，全面刪除電影、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等課稅項目。同時，財政部也已重新公告「9大類」其他應課稅的娛樂場所與設施，包括「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具娛樂性之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具娛樂性之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9大類屬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其他課稅項目，俾資徵納雙方依循。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配合娛樂稅修法，自5月22日起，藝文表演、演唱會、電影院、運動賽事等項目，已不再課徵娛樂稅。自動報繳娛樂稅業者，於次月10日前辦理申報繳納時，請就應課徵項目所代徵稅款報繳，以免影響權益；至於查定課徵業者，則不需另行提出申請，該局會主動核定正確稅額，業者於收到繳款書後，再依限繳納即可。該局特別提醒，相關業者如經營符合娛樂稅法所規範之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應依規定主動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設立登記，並依法完成娛樂稅之代徵及申報繳納作業。民眾若有娛樂稅相關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轉分機731至73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與解答。 &nbsp; 新聞稿聯絡人：朱建彰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對核定之稅捐更正或復查應注意申請期限]]></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VobW22L]]></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發現稅務局寄發之稅單有記載或計算錯誤時，可於稅單所載繳納期間內，要求稅務局查對更正；如對於核定之稅捐不服時，則應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向稅務局申請復查。 稅務局說明，查對更正適用於誤記、誤算或其他顯著錯誤（例如納稅義務人姓名記載錯誤），而復查則是對課稅之內容發生爭議可運用的救濟方法；民眾收到稅單應注意繳納日期，如有發現稅單錯誤或不服處分，應於規定期間內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如有稅捐爭議、申訴或陳情、尋求救濟，亦可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諮詢或協助。]]></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車輛繳清欠稅再上路，避免荷包大失血！]]></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99QZpoM]]></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根據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統計，地方稅違章案件以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為大宗，其中以欠繳牌照稅車輛使用道路為最常見的違章態樣，而且欠稅車輛如持續使用公共道路，還會連續受罰，不了解規定的民眾，荷包恐怕因此要大失血了。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1項規定，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在滯納期滿後仍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繳稅款外，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且不再加徵滯納金。換言之，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一但被查獲，除追繳欠稅款外，每次按欠繳稅額處0.3倍罰鍰，各年度欠繳稅額累計裁處至0.9倍為限，而且欠稅當年度被查獲就會處罰，不再是次年度被查獲才受罰。 稅捐處特別提醒車主每年要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並呼籲民眾檢視其所有車輛是否仍有欠稅，如仍未繳納稅款，請儘速至稅捐處或各監理機關使用牌照稅服務櫃檯補發稅單繳納，車輛繳清欠稅再上路，看緊荷包不再受罰。相關疑問歡迎電洽該處服務電話07-7410141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車輛報廢須向監理機關完成報廢程序以免受罰]]></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9Og2B7V]]></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如已老舊不堪使用，除委託合法環保回收商處理車體外，請車主記得將車牌繳回監理機關並完成報廢程序，使用牌照稅將依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如有溢繳情形，稅務局會主動辦理退稅，保障民眾權益。 稅務局提醒車主，僅將車體回收並未完成車輛報廢程序，一旦疏忽未將車牌繳回監理站，如果牌照遭他人移用並懸掛於其他車輛使用，經查獲將被處以全年應納使用牌照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為避免牌照遭冒用及衍生罰鍰風險，車主應確實完成「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兩項程序。 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應改課地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88B30o]]></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依法劃定的農業區、保護區及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必須作農業用途使用，始得課徵田賦(76年停徵迄今)。 稅務局說明，土地所有權人如在農地上興建農機具室、溫室、畜舍、禽舍、養殖池等各項農業設施或農舍，須依法申請容許使用或使用執照，才能認定為農業使用課徵田賦；如係自行在農地上增建、改建、鋪設水泥地、填土或其他非關農業使用的景觀設施等，已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應依規定改課地價稅。 為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經改課地價稅之農地，如事後恢復農地農用或取得容許使用證明或使用執照者，請記得向稅務局提出申請課徵田賦。 民眾如有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汽車牌照註銷後上路？查獲將補稅加處罰！]]></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njaNJrQ]]></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陳先生平日工作忙碌，一直沒空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於是接獲交通裁決機關依規定逕行註銷車輛牌照之通知。陳先生原本不以為意，某天家中臨時需要用車，便直接開著這輛已被註銷牌照的汽車外出，沒想到途中被警方攔檢，當場依法扣繳牌照，還被處以高額罰鍰，讓陳先生十分懊惱。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公共水陸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將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換言之，像陳先生這樣因逾期未驗車經交通裁決機關註銷牌照卻仍上路使用的情況，不僅原本應納的稅額一分都不會少，還要再加倍受罰，千萬不可心存僥倖。 稅捐處特別貼心提醒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務必留意車輛定期檢驗期限，切勿因逾期未驗車導致牌照遭註銷；凡牌照已經註銷之車輛，即不得再使用公共水陸道路，如有用車需求，應先洽詢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及復牌手續後方可使用，以免因一時方便，遭查獲後須補稅又受重罰。相關疑問歡迎電洽該處服務電話07-7410141或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e化繳稅一指GO」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得獎名單]]></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vr21l3D]]></link><author><![CDATA[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ue, 23 Jun 2026 02: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鼓勵民眾e化繳稅，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於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繳納期間舉辦2場「e化繳稅一指GO」活動。凡於活動期間完成有獎徵答及e化繳納使用牌照稅或房屋稅款者，可獲得超商禮券100元，活動得獎名單如附件。 該局表示，本次獎品將依據參加人於有獎徵答所登錄的通訊地址，以掛號方式寄送。若民眾未收到獎品，請於115年8月7日前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至本局服務科宣導股領取；若需委託他人代領，受託人須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或影）本及委託書辦理。逾期未領者將視同放棄，不再補發。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服務科 葉小姐 電話：（03）3326181分機 2344]]></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有條件，別錯失權益！]]></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1zoGlbm]]></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author><pubDate>Mon, 22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若出售或新購自用住宅用地後，於2年內重購或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且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可依規定退還已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nbsp;&nbsp;&nbsp;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重購退稅經核准後，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日起持續列管5年，如列管期間內將戶籍遷出、供營業使用、出租他人或再行移轉等情形，將會被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nbsp;&nbsp;&nbsp;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後，稅務局每年都會清查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5年內該重購地須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請民眾務必留意，以確保自身權益。 &nbsp;&nbsp;&nbsp;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中市地稅局與地政局聯手打詐 稅籍、地籍異動即時通守護民眾財產近2萬件]]></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DplEV7G]]></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22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詐騙案件頻傳，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為強化不動產交易安全及防止不動產詐騙，近期攜手地政局推出「稅籍、地籍異動即時通一站式服務」，提供民眾更即時、便利的不動產異動通知機制，守護民眾不動產已近2萬件。 &nbsp;&nbsp;&nbsp; 地稅局長沈政安表示，該局自去年7月1日起推動「稅籍異動即時通」服務，今年再與地政局合作推動「稅籍、地籍異動即時通一站式服務」，民眾只需一次申請，即可同時完成稅籍及地籍異動通知服務，不僅可以防止民眾被詐騙，也大幅省去民眾往返機關的時間，獲得市民高度肯定，申辦案件更逐日增加，成功為台中市民的不動產築起最堅固的防火牆。 &nbsp;&nbsp;&nbsp; 沈局長進一步指出，民眾現在只要申請稅籍、地籍異動即時通一站式服務，未來不論是地政端的產權異動或稅務端的土地增值稅申報或契稅申報時，系統都會在收件的第一時間自動發送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所有權人。這種「雙籍聯防」機制，讓民眾能在惡意移轉初期就獲得警訊，可以及時阻斷詐騙集團的犯罪鏈，降低遭冒名移轉財產或詐騙風險。沈局長說，截至今年4月底臨櫃申辦稅籍異動即時通件數已有1萬1,904件，網路申請案件已達6萬3,081件，此外，稅籍、地籍異動即時通一站式服務受理件數也達1,019件。]]></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宜蘭縣財稅局暑期租稅夏令營7/1起開放報名  捐8張雲端發票即可參加]]></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qpBkeB]]></link><author><![CDATA[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author><pubDate>Mon, 22 Jun 2026 06:09: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暑期租稅教育不打烊！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將於115年8月15日（星期六），在該局2樓集益廳舉辦「稅心所欲玩桌遊‧好稅連連陣營對決」暑期租稅夏令營。活動透過深具趣味性的租稅桌遊、影像媒體與沉浸式購物情境，翻轉傳統宣導模式，讓孩子從「看、聽、說、做」中全面建立正確的稅務與公共觀念。活動自7月1日上午9時起開放網路報名，歡迎本縣國小四至六年級學生踴躍參加！財稅局表示，本次夏令營精心規劃四大好康活動，要讓學生與家長收穫滿滿：&nbsp; &nbsp; • 學員報到送好禮：完成報到即贈「清淨海環保洗衣精1瓶」（限30瓶）。&nbsp; &nbsp; • 影片導讀有獎問答：輕鬆學習雲端發票與多元繳稅觀念，答對者可獲得「喜互惠100元提貨券1張」（限10張）。&nbsp; &nbsp; • 「租稅問答卡片」桌遊競賽：專業講師化身關主帶領分組競賽，表現優異組別每人可獲得「家樂福1,000元提貨券」、「喜互惠500元提貨券」、「電動U型按摩枕」等豐富大獎。&nbsp; &nbsp; • 「雲端發票存載具」沉浸式購物體驗：化身智慧消費小達人，體驗購物「嗶載具」流程，完成任務即贈「動物造型木漿壓縮海綿1只」（限30只）。財稅局進一步說明，本活動更鼓勵跨世代親子共學，陪同家長若於現場下載新版兌獎App並填寫線上問卷，即可獲贈「楓康耐熱袋1盒」（限30盒）。本次活動更緊密結合公益，報名資格為捐贈尚未開獎、無登載統一編號且發票金額10元以上之雲端發票8張，募得發票將全數捐贈給縣轄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活動報名期間自115年7月1日上午9時起至7月8日下午5時止（限30人，額滿為止）。錄取名單將於115年7月16日公布。歡迎符合資格的家長與同學至線上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59e9i9IBL5bO8Gz1eG9YvfuK2stuxz1MOoqpV6rlY3E/edit?hl=zh-tw）踴躍報名！]]></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加強為民服務工作暨租稅宣導活動意見調查活動　稅務局邀民眾填問卷及幸運號碼，對中發票開獎號碼拿澎湃宣導品]]></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Zk85e6]]></link><author><![CDATA[基隆市稅務局]]></author><pubDate>Sun, 2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基隆市稅務局為全面提昇服務品質，落實「以客為尊」之服務理念，並致力於提升政府機關整體廉能治理，推出「加強為民服務工作暨租稅宣導活動意見調查」活動。 本局期盼透過問卷調查廣納民意、瞭解市民對本局為民服務效率、態度、各項創新服務及租稅宣導活動的看法，據以測度檢討服務成效及方向，進而加以改進，以持續有效提昇服務品質與效率。 本次滿意度調查活動採線上方式辦理，活動期間自115年6月23日10:00起至7月23日17:00止。民眾可至本局活動網頁（網址： https://www.kltb.gov.tw/tw/kltb1/305.html ）完成前20題意見調查問卷，並於第21題及第22題各填寫1組2位數之幸運號碼（00-99），只要民眾填寫的任一組幸運號碼，對中115年5-6月期統一發票「特別獎」、「特獎」或「頭獎」共5組獎號之「末2碼」，即可獲得豐富的「參加禮包」1份（內含運動方巾、零錢包及折疊環保袋）。每人限參加一次，重複填寫者將取消資格。歡迎市民朋友踴躍上網表達意見，攜手提升稅務服務品質。 &nbsp; &nbsp; 撰稿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連絡人：吳姿儀 連絡電話：2433-1888轉112]]></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全國單一自住房屋適用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gJZL9q]]></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author><pubDate>Sun, 2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又稱囤房税2.0)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為減輕自住家庭的負擔，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且供自住，其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0%；持有3戶以內自住房屋，稅率仍維持1.2%。但修法後，自住房屋均應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至少1人辦竣户籍，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nbsp;&nbsp;&nbsp; 該局進一步說明，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每年會重新計算並公告，台中市114年期為148萬1,400元，115年期調升153萬5,400元，原按自住稅率課徵房屋稅的納稅義務人如符合全國單一自住稅率，免另提出申請，稅務局將主動核定。 &nbsp;&nbsp;&nbsp;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自住房屋要件為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至少1人辦竣户籍，符合自住仍應於當期房屋稅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遇假日順延)以前申報，經核定適用自住稅率後，使用情形未再變更，以後免再申報。 &nbsp;&nbsp;&nbsp;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稅捐處6月27日邀您來岡山樂購廣場參與租稅宣導活動]]></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817Gql5]]></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Sun, 2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推廣最新稅務資訊，結合岡山樂購廣場 「樂購生日慶」活動，於115年6月27日（週六）下午2時至4時，在樂購廣場3樓（岡山區捷安路1巷2號）辦理租稅宣導。 活動當日現場除設置稅務諮詢服務臺，為市民朋友解答地方稅務問題外，並宣導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繳稅方式介紹、檔案應用服務及推廣電子稅單、稅籍異動即時通、 稅務 ONE視通等便民服務措施。 同時邀請市民朋友來捐發票做公益，活動當日現場捐贈115年 5-6月未開獎雲端發票（每張消費金額10元以上）即可依設定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活動募得發票全數捐贈社福團體做公益，誠摯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參加，活動訊息請洽07-6256811轉分機113謝小姐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誰是幸運兒？竹縣房屋稅E化繳稅中獎名單揭曉囉！]]></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QKboPb]]></link><author><![CDATA[新竹縣政府稅務局]]></author><pubDate>Sun, 2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nbsp; &nbsp; &nbsp; 為鼓勵民眾使用E化方式繳納稅款，新竹縣政府稅務局於115年房屋稅開徵期間辦理「E化列車 三站到位」抽獎活動，並於6月11日下午2點30分在該局臉書粉絲專頁直播抽出韋○秀等10名幸運中獎者，每位可獲得福利即享券500元。 &nbsp; &nbsp; &nbsp;&nbsp;該局特別提醒，詳細得獎名單已同步公布於該局官網(https://www.chutax.gov.tw)/訊息專區/活動訊息及臉書粉絲專頁，獎項將於近日以掛號寄出，請中獎者留意信件，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服務電話03-5518141分機222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另外「E化列車 三站到位」抽獎活動仍在持續進行，有興趣的民眾可至該局官網了解活動詳情，把握最後的抽獎機會。]]></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2026 TOYOTA RUN高雄熱情開跑，稅捐處結合辦理租稅宣導]]></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OO1n8ZE]]></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Sun, 21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處表示，為宣導最新稅務資訊及便民服務措施，特結合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TOYOTA RUN高雄樂齡專場」活動，於115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7時至9時30分，在高雄物產館（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1435號）辦理租稅宣導，歡迎市民朋友逗陣來參加。 當日現場設置地方稅諮詢服務臺，宣導地方稅開徵、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稅籍異動即時通、使用牌照稅歸戶、電子稅單、線上申辦及輔導民眾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等各項便民服務措施。 另還有捐發票換好禮活動，只要捐贈115年5-6月統一發票（每張發票金額10元以上），並完成租稅闖關小遊戲，即可依設定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1份；捐贈雲端發票之民眾須完成下載並成功登入統一發票兌獎APP，就可以雲端發票優惠張數兌換宣導品，活動所募得發票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活動相關訊息請洽07-5832221轉302蔡小姐。]]></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印花稅網路申報 輕鬆又便利]]></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1zNx5vn]]></link><author><![CDATA[花蓮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Thu, 18 Jun 2026 09:26: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或該局網站(https://www.hltb.gov.tw)進入首頁點選線上櫃臺"網路申報，即可自行開立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省時又便利。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為鼓勵民眾運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往須分別向各縣市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網路帳號，才可以開立該縣市之印花稅繳款書，現在不用申請帳號，只要使用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及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即可開立繳款書；如果有申辦網路帳號，核准後即可跨區全國適用開立繳款書，不用分別再向各縣市申請，以網路代替馬路，在家即可享受24小時不打烊的網路服務，簡單又方便。 該局說明，應稅憑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繳納印花稅，如採用實貼印花稅票，除貼花及銷花程序不便外，銷花不符規定又會面臨裁罰，如運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除可線上開立繳款書外，還可使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於線上查繳稅系統繳納印花稅，在家即可輕鬆報繳印花稅，請民眾多加利用。 如對印花稅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總機8226121轉137、138、148，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夫妻相鄰房屋打通自住使用　符合條件可一併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1q3jee8]]></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近日有民眾詢問，與配偶分別持有相鄰房屋，並已將兩屋打通作為家庭居住使用，但戶籍僅設於其中1處，另外1處是否也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nbsp;&nbsp;&nbsp;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的條件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房屋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另外土地面積也有限制，都市土地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不得超過700平方公尺。符合上述條件者，可按較優惠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地價稅。 &nbsp;&nbsp;&nbsp;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雖然稅法規定須辦妥戶籍登記且有1處限制，但相鄰兩棟平房或樓房，如果所有權人同屬1人或夫妻個別所有，因應自用住宅需要而將房屋打通或合併使用者，可以合併認定為「1處」，只要於其中1處設立戶籍登記，即可一併享有地價稅自用優惠，減輕家庭租稅負擔。 &nbsp;&nbsp;&nbsp; 地稅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者，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若逾期申請，就只能從次年起適用。另外，當適用特別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應即向該局申報，以免被補稅處罰。如仍有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別讓權益睡著！同日辦理停駛過戶記得申請退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mazaV5]]></link><author><![CDATA[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台中訊)常有民眾在同一天車輛辦理停駛及過戶，地方稅務局提醒車主，請檢附監理機關停駛異動登記書，申請退還溢繳使用牌照稅，以避免多繳稅。 &nbsp;&nbsp;&nbsp; 地稅局說明，使用牌照稅是依據監理機關車籍資料按日計算課徵，民眾如果車輛暫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牌照稅將計徵至停駛的前1天。為簡化程序並節省民眾時間，地稅局會主動辦理退稅。然而，同日辦理停駛及過戶，因無法判斷是由舊車主或新車主辦理停駛，就需由辦理停駛的車主提出申請。 &nbsp;&nbsp;&nbsp; 地稅局貼心提醒，目前在台中區監理所(站)皆設有牌照稅駐點櫃檯，民眾辦理停駛及過戶異動時，可檢附異動登記書就近提出申請，提供金融機構存款帳號退稅款會直接匯入帳戶，快速又方便，歡迎多加利用。 ​&nbsp;&nbsp;&nbsp; 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為您詳細說。]]></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有5年列管期間]]></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Zb0kwM]]></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於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不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若新購土地地價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經申請核准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已納的土地增值稅款後，重購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須列管5年，如5年內有再行移轉或改作其他用途者，會被追繳原退還的稅款。 稅務局提醒，重購退稅列管的土地再移轉包括買賣、贈與及交換等。一般民眾會以為管制5年內不得買賣移轉，卻忽略了贈與及交換也是屬於移轉的一種，特別要注意的是贈與配偶亦屬再移轉；另外，重購之土地經法院拍賣者，也算是移轉態樣，都要依法補繳原退還土地增值稅款。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或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5月22日起看電影、演唱會免娛樂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D0lAlvq]]></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配合中央於本（115）年5月20日公布修正娛樂稅法，高雄市自5月22日起，全面停止徵收電影、演唱會及各類運動賽事的娛樂稅。高雄市稅捐處對此表示，本次修法的核心目的在於減輕民眾參與藝文與體育活動的經濟負擔，藉此帶動周邊產業的繁榮與整體經濟成長。為使政策美意能切實傳遞給大眾，稅捐處特別呼籲相關業者積極配合，合理調整票價，將免稅的實質利益回饋給消費者，共同打造更友善的藝文與運動消費環境。 在新制實施後，娛樂稅的課徵範圍已大幅縮減。未來僅有「舞廳或舞場」與「高爾夫球場」兩大法定項目，再加上視聽視唱場所（如KTV與MTV）、夾娃娃機及寶可夢卡匣自動販賣機等自助選物或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等財政部公告的9項特定項目繼續課稅。至於本次受修法影響而不再課徵娛樂稅的項目，除了電影、演唱會及各類運動賽事外，還包含一般店家常見的非專門性設施，例如餐廳或小吃店附設的卡拉OK、兒童搖搖馬、AR/VR設施及觀光遊樂園的機械遊樂設施等，自5月22日起均不再屬於課徵範圍。 針對上述受到免稅新制影響的業者，其5月份的娛樂稅僅核算至5月21日止。在稅務銜接申報方面，屬於自動報繳的業者，已於6月10日前完成最後一期的申報與繳納；而屬於查定課徵的業者，則由稅捐處主動核算至5月21日並填發最後一期的繳款書。若業者對於本次新制適用範圍、報繳流程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稅捐處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6月23日至溪湖鎮大突社區服務]]></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B0gVaPD]]></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讓鄉親獲得正確的消費、稅務、反暴力、食安及反詐騙之資訊及觀念，彰化縣政府特結合行政處、地方稅務局、社會處、衛生局及警察局共同推動「五力攜手，全方守護」社區法律行動專車宣導活動，主動至各社區巡迴服務，訂於115年6月23日上午9時在溪湖鎮大突社區活動中心舉行。 本次巡迴服務，稅務局遴派納保官下鄉宣導將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身障用車減免牌照稅放寬規定、房屋稅差別稅率2.0法令、地價稅自用住宅等，讓民眾了解地方稅減免措施及各項稅務服務。此外，為了提供民眾更全面的不動產防詐服務，加強宣導本局與地政事務所合作推出「稅籍」「地籍」異動即時通一站式服務，民眾至縣內地方稅務局(含員林、北斗分局)或地政事務所就能同時申請稅籍及地籍異動即時通，以保護自己的不動產租稅權益，強化不動產交易安全。 活動現場除稅務宣導外，並提供有獎徵答，另有法律及稅務諮詢服務，歡迎民眾共襄盛舉，踴躍參加。 民眾若有疑問，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47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彰化縣將展開娛樂業稅籍清查]]></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gkYjRB]]></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健全本縣娛樂業稅籍及維護租稅公平，自1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全面展開娛樂稅業者稅籍清查作業。 稅務局說明，凡提供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之業者，包括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之娛樂項目，均屬娛樂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於115年5月22日公告9大類課稅項目，包括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以及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上述業者應依規定於營業前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 稅務局特別呼籲，如尚未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之業者，應儘速至稅務局或所屬分局補辦登記及補繳稅款，以免經查獲受罰，若被檢舉或查獲，除須追繳所漏稅額外，還可能面臨高額罰鍰，不得不慎。 民眾如有娛樂稅相關問題，請撥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04-7239131分機198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端午節將屆 稅務局籲請民眾洽公不送禮、不邀宴]]></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Rw6nppl]]></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端午節將至，彰化縣地方稅務局祝福納稅人端午安康、佳節愉快，並籲請納稅人赴該局洽辦公務時，依相關行政作業程序申辦即可，不須送禮給公務員或請託關說，共同建立「不送禮、不邀宴、不請託關說」之優良稅務風氣，稅務局設有彰化郵政第179號廉政信箱及0800-471146廉政服務電話，納稅人如發現公務員涉及不法情事，請勇於透過前揭管道舉發。]]></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繼承自用住宅用地，記得重新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可省4倍以上地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pVP6K2x]]></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土地繼承後，因所有權人變更原適用地價稅優惠會自動失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須重新辦理，若未於期限內申請，稅率將從2‰恢復為10‰~55‰，地價稅至少增加4倍以上。 稅務局說明，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土地，地上房屋須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另要注意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只能以1處為限，符合上述要件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提醒民眾，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請記得於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逾期申請則自申請之次年才能適用。 民眾如有稅務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補習班、安親班、才藝班學雜費收據應繳納印花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Y5KwApg]]></link><author><![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補習班、安親班、才藝班等收取各項費用所出具之憑證屬印花稅法規定的銀錢收據，依法應由立據人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合法立案的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及幼兒園開立之收據，依據印花稅法規定，可比照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免納印花稅；其他由私人、團體或公司行號所辦理的各類補習班、安親班、才藝班，縱使經主管機關立案或備案而成立，開立之收據均應每件按金額4繳納印花稅。如果應稅憑證數量較多，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彙總繳納，以每2個月為1期，於單月份的15日前上網開立繳款書繳稅，除了節省購買印花稅票的時間，更可避免逐件貼花、銷花之不便或因銷花不全、不合法而受罰。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撥打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稅捐處邀您6月19日至林園中芸漁港龍舟賽，一起捐發票、做公益]]></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Ybj2LVr]]></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推廣最新稅務資訊，特結合林園區公所「2026高雄端午龍舟嘉年華-林園傳統龍舟賽」活動，訂於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時到12時，於林園區中芸漁港辦理租稅宣導。 當日活動會場將設置地方稅務諮詢服務臺，宣導房屋稅差別稅率2.0、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徵條件放寬及繳款書歸戶、稅籍異動即時通、預為申請直撥退稅、線上申辦及輔導民眾使用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等多項稅務訊息及便民服務措施。 邀請市民朋友一起發揮愛心做公益，捐贈115年5-6月統一發票（每張發票金額10元以上），並完成租稅遊戲，即可依設定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1份（數量有限，換完為止）；捐贈雲端發票之民眾須完成下載並成功登入統一發票兌獎APP。活動所募得之發票將全數捐贈社福團體，歡迎市民朋友共襄盛舉，活動相關訊息請洽07-7812919轉107李小姐。]]></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結合覆鼎金保安宮端午節活動租稅宣導]]></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VVzDQKj]]></link><author><![CDATA[高雄市稅捐稽徵處]]></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16:0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為傳達最新稅務資訊，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於115年6月19日（星期五）上午9點至11點，結合高雄覆鼎金保安宮慶祝端午節活動，在覆鼎金保安宮(三民區鼎金一巷36號)辦理租稅宣導。 當天活動會場設置稅務服務台，提供地方稅開徵、多元繳稅方式、房屋稅新制、使用牌照稅歸戶、稅籍異動即時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稅務訊息。為響應環保，鼓勵申辦電子稅單、下載統一發票兌獎APP儲存雲端發票，以及利用線上申辦各項便民服務措施。現場捐贈消費金額10元以上未開獎統一發票並完成租稅遊戲者，可依設定發票張數兌換不同宣導品，數量有限，換完為止。當日所募集之發票將全數捐贈給公益慈善團體做愛心。活動詳情請電洽07-3225001轉121王小姐查詢。]]></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土地被占用所有權人可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地價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gp7118w]]></link><author><![CDATA[雲林縣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08:23: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雲林訊】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但土地若被占用，所有權人得向稅務局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其使用部分面積之地價稅。&nbsp; &nbsp; &nbsp; &nbsp;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需申請由占有人代繳地價稅時，應由申請人檢附占有人姓名、住址、土地坐落及占有面積等有關資料，向稅務局申請分單課徵。&nbsp; &nbsp; &nbsp; &nbsp;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關於所有權人所提供之上述資料，占有人如有異議，稅務局得協助土地所有權人查明更正，但並非稅務局有協助查明更正之責任。因此，如果雙方當事人仍有爭議時，在有關資料未能確定前，仍應向土地所有權人課徵地價稅。 &nbsp;&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娛樂稅法》修正5月22日生效！ 藝文、運動賽事全面免稅]]></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kOlowOz]]></link><author><![CDATA[雲林縣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08:20: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雲林訊】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為配合經濟社會環境變遷、促進國內藝文與體育產業發展，《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於今年5月20日公布，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及「各種競技比賽」課稅項目，並自 5月22日起正式生效，全面「免徵」娛樂稅。 &nbsp; &nbsp; &nbsp; &nbsp;本次修法核心全面免徵藝文活動與競技比賽之娛樂稅，請相關營業人與活動主辦單位務必留意新舊制銜接規範。 &nbsp; &nbsp; &nbsp; &nbsp;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洽詢，雲林縣稅務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將由專人為您服務。&nbsp;]]></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item><title><![CDATA[115年房屋稅逾期仍可繳納，請儘速完成補繳]]></title><link><![CDATA[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announcement/news/a55QE6z]]></link><author><![CDATA[雲林縣稅務局]]></author><pubDate>Wed, 17 Jun 2026 08:19:00 GMT</pubDate><description><![CDATA[【雲林訊】115年房屋稅已於6月1日截止繳納，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尚未繳納房屋稅的民眾儘速補繳，以免滯納金持續增加。 　　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以今年房屋稅為例，自6月5日起加徵1%滯納金，6月8日起加徵2%，6月11日起加徵3%，其後每逾3日再加徵1%，至7月2日最高加徵10%。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在逾期30日內（即115年6月2日至7月1日）仍可透過網路繳稅，民眾只要掃描稅單上的QR 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系統將自動計算應加徵的滯納金，可直接線上完成繳納，不受金融機構營業時間限制。 　　稅務局呼籲，尚未完成房屋稅繳納的民眾，請儘速補繳，以免滯納金持續增加，逾期未繳者並將移送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description><category.theme>510</category.theme><category.cake>450</category.cake><category.service>I11</category.servic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