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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申請約定轉帳繳納地方稅,輕鬆省時又便利!

更新日期:115-08-19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蘆竹分局

地方稅申請以長期約定轉帳方式繳納,方便又省時,還可以避免因為漏繳而被加徵滯納金。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可利用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存款帳戶,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繳納地方稅,稅款將於各稅繳納期限的最後一日自動扣款。在申辦管道方面,除臨櫃申請,民眾亦可利用定期開徵繳款書後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或至該局網站下載約定書,填妥資料後寄回申請;若使用本人帳戶申請者,更可直接透過該局官網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資料完成申辦(網址:https://gov.tw/NdR)。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該項服務僅適用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並需在開徵前2個月辦妥手續,當期開徵的稅款始可如期扣款,未在2個月前申辦者,則自申請之次期起適用。以115年11月即將開徵的地價稅為例,納稅義務人最遲須於115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始可適用轉帳扣繳。

倘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稅務局總(分)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總    局:(03)332-6181分機2325

中壢分局:(03)451-5111分機516及521

大溪分局:(03)380-0072分機311

楊梅分局:(03)478-1974分機312

蘆竹分局:(03)352-8671分機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