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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樓未提供公共通行,會被課徵房屋稅喔!

更新日期:111-11-30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現行規定,供公共通行的騎樓,已非屬房屋稅的課稅範圍,但如果將騎樓全部或部分面積封閉圍用,則會依使用情形改課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一般常見的騎樓封閉情形,如設置鐵捲門或其他活動遮蔽物,在營業時間將全部或部分面積封閉供設攤營業使用,其餘時間提供公共通行;或者未作營業使用且白天供公共通行,但在夜間封閉供作自家停車或其他用途,如有上述狀況,依規定將依騎樓封閉面積並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房屋有新、增、改建或變更房屋使用情形時,應於原因、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以確保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