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訊)本市清水區的張先生來電詢問,收到地方稅務局寄發113年地價稅未繳納通知單,才發現地價稅還沒繳納,該如何申請補寄繳款書?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便利民眾申請補發113年地價稅繳款書,針對113年11月30日地價稅繳納期限截止後還未繳納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郵寄通知單,通知單上印有補單QR-Code,民眾掃描後輸入納稅義務人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選擇繳款書郵寄地址、輸入連絡電話及安全驗證碼,確認送出後,即完成申請補單作業。
該局貼心提醒,掃描QR-Code申請補發繳款書開放時間到114年1月3日晚上10點截止,本項服務可節省民眾電話詢問或臨櫃申請時間,如欲臨櫃補發繳款書,仍請攜帶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印章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若收到通知單前已繳納113年地價稅,則不用理會該通知單。
如有任何相關地價稅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