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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金額3萬元以下,透過4步驟在超商完成補單繳稅

更新日期:112-05-1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12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民眾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稅額在3萬元以下,自112年4月26日起至6月3日止期間內,在四大超商透過以下4步驟完成繳納房屋稅,不必打電話等候該局補寄稅單,即可快速繳納,以避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步驟一、至四大超商中的Kiosk多功能服務機台(如:ibon、FamiPort、Life-ET、OK.go) 。

步驟二:點選「繳費\政府代收(或公家機構)\查繳稅」專區,按下「房屋稅」、並同意注意事項。

步驟三: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確認螢幕資訊正確,按下確認輸入,即可列印「房屋稅繳稅憑證」(小白單)。

步驟四:持小白單到超商櫃台進行繳款,即可完成房屋稅繳納作業。

或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net.tax.nat.gov.tw,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民眾如對房屋稅有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房屋稅股電話(08)7338086轉212-220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