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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生不只一次!

更新日期:112-05-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雖曾適用過一生一次10%優惠稅率規定,還可以使用「一生一屋」規定來節稅,且不受一次之限制。    

    該局進一步說明,「一生一次」只要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在簽訂買賣契約日辦竣戶籍,出售土地前1年內無供營業或出租使用,面積限制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部分。

    適用「一生一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必要條件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出售土地前須設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出售前5年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無該自用住宅以外房屋,另面積限制則比一生一次較嚴格,都市土地在150平方公尺內,非都市土地限制在350平方公尺。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