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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通訊或戶籍地址變更,請記得向稅務局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

更新日期:111-07-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於買賣房地產時,常以購買新屋時的戶籍資料辦理產權登記,事後搬到新屋,雖已向戶政機關辦妥戶籍變更,但是未將辦更後之戶籍或通訊地址資料通知該局更改稅單投遞地址,以致無法順利收到當期地價稅或房屋稅繳款書,造成徵納雙方的困擾及紛爭。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果已搬遷新地址,記得要向稅務局申請更正稅單投遞地址,申請方式可以電話告知,或於接到稅單時,在稅單上的地址更正欄填寫正確地址寄回,該局就會立即處理,下年度的稅單即會按新址投遞。

        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