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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匣娛樂設施為娛樂稅課稅範圍

更新日期:115-10-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台中訊)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百貨公司、量販店及書局等場所提供卡匣商品販賣服務並設有遊戲功能之遊樂機具,供人從事娛樂活動,並收取費用者(例如:精靈寶可夢卡匣自動販賣機),玩家只要投幣,就可獲得一張卡匣並進行遊戲對戰,該設施屬娛樂稅法規定之其他娛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該局說明,經營卡匣娛樂設施的娛樂業者,應於經營前至營業場所所在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一經查獲除補徵漏稅額外,並將被處以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如對於娛樂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