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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

更新日期:112-10-19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12年地價稅於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民眾收到稅單後請記得於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撥打電話、網路申請或到稅務局、各鄉鎮市公所服務櫃台申請補發。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課稅的期間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並以112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地價稅是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因此民眾在彰化縣持有2筆以上的土地,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

稅務局提醒,繳稅方式除可持稅單到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到便利商店(稅額3萬元以下)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等方式繳納地價稅。此外,本縣民眾可使用「嗶嗶繳」或「iPASS MONEY」等電子支付工具,掃描繳款書上之三段式條碼,即可完成繳納,無須支付任何手續費。另已辦理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民眾,請於112年11月30日24時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