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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萬靈丹,納保官是咱稅務好厝邊!

更新日期:113-05-16
發佈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民眾於收到稅捐機關的公文或稅單,常因不知為何被補稅、裁罰等稅捐爭議,往往提起行政救濟,以捍衛自身權益,而行政救濟程序經復查、訴願決定再到行政訴訟,惟訴訟上往往曠日費時,不但對民眾造成不便,且影響權益甚鉅,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這時可找納保官協助您處理稅捐爭議,省錢、省力、省時,又不用打官司。

        臺南市財稅局納保官進一步說明,考量民眾於收到公文或稅單,對課稅處分理由不夠清晰或不服而不知所措,為提供妥適、必要協助,該局於每份公文、裁處書或稅單皆主動提示「納保官可協助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提供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此外,該局納保官針對民眾不服課稅、裁罰處分所提起行政救濟案件,皆逐案審視行政處分之適法性,並主動參與民眾與該局間之溝通協調,以112年度為例,經納保官溝通協調後,民眾皆未再提起後續行政救濟,有效疏減訟源。

        最後,該局秉持「隨到隨辦」服務理念,規劃「權利保護快‧易‧通」便民服務,民眾臨櫃、電話或以視訊等口頭向納保官申請協助時,無須鉅細靡遺填寫申請書,由納保官親自解說相關法令規定及答復處理情形,快速處理並解決民眾稅捐爭議,讓納保官為您權益來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