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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如因風災地震造成毀損,記得申請稅務減免喔!

更新日期:111-10-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最近花東發生大地震且又有颱風接踵而來,造成民眾房屋或土地等財產的損失,地方稅務局表示,可以申請房屋稅及地價稅的減免,以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

        該局進一步說明,房屋如因颱風或地震造成毀損,其毀損面積占整棟房屋面積三成以上不及五成者,房屋稅可以減半徵收;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則免徵房屋稅。另外土地如有地基流失等情形,也可以申請地價稅減免。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遭受災害損失時,可以拍照存證並蒐集相關資料,在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

        最後有關所得稅減免部分,民眾可檢具財產損失清單等證明文件,在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申報,辦理災害損失扣除額減免所得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該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