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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准予分期繳納欠稅仍不得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

更新日期:112-03-2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民眾張小姐日前來電洽詢欠稅問題,表示家境貧窮,但願意分期繳納欠稅,可否因此塗銷禁止其房屋財產處分?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雖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申請准予分期繳納欠稅,但為防止欠稅人藉移轉財產規避稅捐繳納,仍須繳清全部欠稅或提供相當財產擔保後,稅捐稽徵機關才會通知有關機關塗銷禁止財產處分登記。

    該局提醒,欠繳稅捐請務必依期限繳清,以免遭禁止財產處分,影響移轉財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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