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眾來電詢問,信託房屋的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是誰?可以申請適用自住房屋稅稅率嗎?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將房屋交付信託,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房屋稅納稅義務人是受託人,所以稅單會寄給受託人繳納。如果房屋為委託人的自益信託,只要符合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其中任一人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未有供營業或出租情形,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在3戶以內,可檢附信託契約等相關資料向該屋所在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利用官網查詢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