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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地價稅開徵囉!若沒收到或遺失稅單,線上申辦或臨櫃補發攏欸通

更新日期:112-11-0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12年地價稅開徵囉!繳納期間為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地價稅單已於10月24日起陸續寄發,請民眾收到稅單後,記得先檢視自己的土地現況及核對稅單內容,確認無誤後再行繳納。若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者,可先向本局或所屬三分局查詢,或利用線上、臨櫃方式申請補發稅單!

一、線上申辦(須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登錄)

(一)線上查繳稅: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線上查繳稅,地價稅查繳稅功能開放時間為112年10月15日至112年12月8日止,開放繳稅期間為112年10月27日至112年12月3日止。

(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8w)電子稅務文件申請,直接下載稅單繳納。

二、臨櫃補發

(一)至本局或所屬三分局補發或透過本局開辦之遠距視訊服務申請補發。

(二)四大超商多媒體事務機(KIOSK)(稅額3萬元以下):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透過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之多媒體事務機,查詢列印繳稅單(小白單),直接至超商櫃臺繳納。

    提醒您,地價稅為總歸戶制,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合併歸成1戶,合併後之地價總額按累進稅率課徵,也就是說,民眾於屏東縣持有多筆土地,也只會收到1張地價稅單,若稅額未達100元,則免徵地價稅,也就不會收到地價稅單。

此外,利用約定轉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電子支付帳戶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稅者,不再另行寄發紙本繳納證明,如需紙本繳納證明,請向本局或所屬三分局申請補發。誠摯邀請您申辦以電子方式寄發稅單或繳納證明,節能省紙愛地球。

對上述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以下電話洽詢。財稅局總局:08-7338086轉610~618、潮州分局:08-7882477轉111~114、東港分局:08-8354780轉103~105、恆春分局:088895255轉102~103,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