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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自113年7月起調整部分房屋標準價格評定事項

更新日期:113-05-23
發佈單位: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

宜蘭縣政府已於今(113)年3月27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自113年7月1日起調整本縣房屋標準單價表及本縣房屋地段加減率表,同時修正本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是計算房屋稅的基礎,而房屋標準價格的組成是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3項要素;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評定1次,現行標準將適用至113年6月30日止。今年宜蘭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開會評定,調整重點如下:
    一、 考量電視台、國際觀光旅館、餐廳及超級市場等(屬本縣房屋標準單價表用途類別第一類及第二類),均屬工程造價較高之建築物,參考大多數縣市均以有別於住宅、農舍等用途類別訂定不同標準單價,故調整電視台、國際觀光旅館、餐廳及超級市場等房屋鋼骨造及鋼筋混凝土造等5種構造的房屋標準單價,平均漲幅約13.73%,並適用113年7月以後新建、增建、改建完成的房屋,其餘類別房屋不變。
    二、 因交通便利及商業繁榮程度提升,調升宜蘭市1筆路段,礁溪鄉8筆路段,羅東鎮2筆路段;考量交通不便及商業繁榮程度較低,調降蘇澳鎮4筆路段。另因門牌整編及增加巷弄等因素,調升宜蘭市1筆路段,調降宜蘭市3筆路段,餘路段均維持未調整。
    三、 為使本縣設有游泳池之獨院式或雙拼式房屋加價規定更明確,參考教育部體育署規範的游泳池面積定義,修正本縣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要點第11點之1,修正游泳池總面積達50平方公尺以上之加價規定,並自113年7月1日起適用。另為符課稅公平原則修正要點第13點,有關未領有使用執照或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之簡陋鋼骨造房屋,也適用減成之規定。
該局同時說明,受113年不動產評價重評項目所影響之個別房屋稅有增有減,對一般住宅影響不大,相關重評事項已於113年5月8日公告,並自113年7月1日起實施,適用114年期房屋稅開徵案件。 
該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如想瞭解本次重行評定事項,可至財政稅務局網站房屋標準價格調整專區查看或撥打洽詢電話:總局(03)9325101轉126~132或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4轉101~106或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