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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面積,有都市土地不超過3公畝及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公畝之限制

更新日期:112-04-19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除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外,有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公畝之限制,且是以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全國土地之面積合併計算,非僅單一縣市土地面積合計。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112年起即適用修正後民法,滿18歲為成年的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有其他房地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地價稅規定,均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者當年度即能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適用。

    如您有任何稅務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