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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定期檢驗合格,不代表已繳清使用牌照稅!

更新日期:115-11-0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多數人常有「車輛已通過定期檢驗,即代表各項稅費均已結清」的錯誤觀念。實際上,車輛定檢是基於交通安全考量,現行法令並未強制車輛必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後才能驗車,因此車輛雖順利通過定檢,並不代表該車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有車主因欠稅車輛使用公共道路遭查獲,被處以1倍以下罰鍰,向稽徵機關抱怨,驗車時未被告知欠稅,因而被處以罰鍰深感不滿。但依現行法規,監理機關或代檢驗廠商於辦理車輛定期檢驗時,無需查詢該車輛是否已完納使用牌照稅,因此特別提醒車主,應如期繳納使用牌照稅,以免遭查獲補繳本稅及受罰。

   如想瞭解使用牌照稅繳納情形,可向車籍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有無欠稅,避免被罰,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879-99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