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表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有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其自用期間分別為「出售前1年內」及「出售前5年內」,112年11月8日起財政部修訂為以下列基準日往前推算1年或5年之期間計算:
修正前後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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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態 |
修正前 |
修正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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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移轉未逾30日申報 |
訂約日之前1日 |
訂約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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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移轉已逾30日申報 |
申報日之前1日 |
申報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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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 |
法院拍訂日之前1日 |
法院拍訂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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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
法院起訴日之前1日 |
法院起訴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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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改建 |
核准拆除日 |
核准拆除日之前1日 |
核准拆除日 |
實際拆除日 |
實際拆除日之前1日 |
實際拆除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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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益信託 |
適用前4款之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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