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近來有民眾來電詢問家中的機車為何沒有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該局說明,需要繳納使用牌照稅的「重型機車」係指汽缸總排氣量151cc以上,150cc以下機車無需繳納使用牌照稅,僅需繳納燃料使用費(7月開徵,由公路監理機關負責)。另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
該局補充說明,重型機車之所有人至監理機關辦理重領牌照、過戶或車籍異動時,需先繳清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所積欠的使用牌照稅、燃料費、違章欠稅及違規罰鍰等,故辦理相關業務時,請記得至監理站駐站之該局牌照稅服務櫃台查詢是否欠繳使用牌照稅並請先行繳納。
民眾如有牌照稅疑問,可撥打該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536969或使用牌照稅科電話(05)2224371轉110-113、102,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