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3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除以現金臨櫃繳稅外,還可以透過行動支付,方便民眾繳納稅款!
民眾收到繳納通知書後,如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納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立即辦理線上繳稅。
市稅處亦提供臨櫃實體信用卡、4Pay(「台灣行動支付 」、「Apple Pay」、「Google Pay」及「Samsung Pay」)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亦可下載該處已開辦電子支付繳稅業者APP註冊成功,掃描繳款書上三段式條碼,確認繳稅資訊後完成繳稅。如果沒有收到繳款書或因故遺失毀損時,可至該處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且毋須提領現金,臨櫃補發後可立即持手機利用行動支付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