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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宿業如有設置KTV或電子機動娛樂設施應課徵娛樂稅

更新日期:111-03-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經營飯店、渡假村或會館等旅宿業,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免辦理登記代徵娛樂稅;但如於上述場所放置夾娃娃機、電子投籃機、電子飛鏢機或卡拉OK視唱設備等機臺供人娛樂者,這些娛樂設施即屬於娛樂稅的課徵範圍,營業人應於開業前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辦理代徵娛樂稅手續。

        該局提醒相關業者,如果未依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手續,經查獲除補徵所漏稅額外,還會被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如仍有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