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與各地方政府簽訂長期照顧特約「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及「交通接送」,提供長照服務之車輛,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專供已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使用的車輛,並經社政機關證明,每一團體和機構可免徵使用牌照稅以3輛車為限。但專供載送身心障礙、長期照顧服務需求而有合法固定輔助設備及特殊標幟者,經縣(市)政府同意,得不受3輛之限制。
稅務局提醒,社會福利團體和機構如有投入長照服務,且與地方政府簽訂長期照顧特約,並以其所有車輛提供「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BD03碼)及「交通接送」(DA01碼)服務,在使用性質上亦屬專供社會福利團體使用,也可享有使用牌照稅免稅優惠,請儘速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03)8226121轉242-24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解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