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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記網路銷售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更新日期:113-03-18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王小姐來電詢問,家中從事網路拍賣貨物,房屋只供營業登記,房屋稅要如何課徵?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設有營業商號房屋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以住家用房屋供作營業登記,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沒有堆置營業貨品,仍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之網拍業者,其房屋仍需以供住家用為要件,如該屋有部分面積堆置拍賣商品,則該部分不屬於住家範圍,必須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營業用及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營業用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民眾如果有稅務相關問題,可至地方稅務局暨所屬各分局櫃台洽詢,亦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