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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停車證辦妥後仍要記得向車籍所在地稅務局提出免徵使用牌照稅申請

更新日期:111-09-2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北屯區廖小姐來電詢問,其名下車輛已辦妥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使用牌照稅身障免稅是否會一同申辦完成?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機關為社會局,而使用牌照稅身障免稅申請機關則為地方稅務局,除申請機關不同、需檢附之資料及審核要件亦不相同;但偶有民眾以為辦理身障停車證後,該車輛使用牌照稅即一同減免而漏未提出申請,進而影響自身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如車輛符合使用牌照稅身障免稅要件,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戶口名簿、車輛行照及車主印章等相關資料,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

        如仍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