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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將屆 請儘速繳納

更新日期:110-11-26
發佈單位: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臺北市稅捐處表示,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超過限繳日期如未繳納,依稅法規定每逾2天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例如12月3日及4日繳納者,加徵1%滯納金,12月5日及6日繳納者,加徵2%,最高加徵至15%。

  該處提醒,民眾如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或遺失者,可以電話、傳真、網路或就近向該處及所屬分處申請補發,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連結])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驗證,直接線上繳稅。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請於110年11月30日,於約定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該處為鼓勵民眾以行動支付或線上查繳稅方式繳納,舉辦「e化繳稅超快速 便利安心抽好禮」活動,自今年10月27日起至12月2日止,只要以行動支付工具或線上查繳稅方式繳納臺北市地價稅,就有機會獲得100元超商商品卡,歡迎踴躍參加。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有繳納困難,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例如依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紓困振興或補償紓困辦法受有紓困者、被減薪、營利事業營收減少達15%或房東任3個月減租15%以上者,可在繳納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最長可延長12個月或分36期。相關資訊可至該處網站「地價稅開徵專區」(網址:[連結])查詢,亦可利用線上或向該處所屬分處提出申請。

  為方便民眾依限繳稅,該處及所屬12個分處之全功能服務櫃檯於繳納期限最後1日(即110年11月30日),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提供補發地價稅繳款書服務,請多加利用,或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2-23949211轉分機181、182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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