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34萬5,200元,已於114年10月14日公告,全縣超過9萬3千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
財稅局表示,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係指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房屋稅稅率1%,倘房屋現值超過該金額,則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
該局說明,參照財政部113年4月1日公告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準」,屏東縣115年期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34萬5,200元,共9萬3,483戶可適用1%優惠稅率,另有343戶因房屋現值超過134萬5,200元,無法適用1%稅率,仍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
以上內容如有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877979,或直接向所屬潮州、東港、恆春分局洽詢。
總局電話: 08-7338086轉212~230
潮州分局: 08-7882477轉5203~5211
東港分局: 08-8354780轉5202~5208
恆春分局: 08-8895255轉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