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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cc以下機車免繳牌照稅

更新日期:114-03-21
發佈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雲林訊】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常有民眾因未收到機車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向稅務局申請補發,經服務人員說明後才知道150cc以下機車不用繳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說明,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機車汽缸總排氣量在150cc以下者,使用牌照稅額為零元,不需繳納使用牌照稅,也不會有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至於機車排氣量在 151cc以上者,則依汽缸總排氣量之多寡繳納使用牌照稅(點擊觀看各類機動車輛稅額表)。另外,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機車,自107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免徵使用牌照稅。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556969(雲林縣稅務局免付費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