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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115年計課地價稅之累進起點地價為403.2萬元

更新日期:115-03-13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本市115年重新規定地價後之累進起點地價為403.2萬元,較113年累進起點地價390.1萬元,略高13.1萬元。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因為地價稅是採累進稅率課徵,所以應依各所有權人持有土地地價總額高低,來決定適用稅率級距,而累進起點地價會影響各個級距的基準地價範圍,舉例來說,如果民眾在高雄市所有土地115年的地價總額不超過403.2萬元,地價稅就可以適用基本稅率千分之10,但是如果超過,就要依超過的倍數分別對應適用的稅率級距(千分之15~千分之55)。且因規定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所以本次重新規定地價後,115年和116年都會適用一樣的累進起點地價。

稅捐處提醒民眾,115年應納地價稅將因公告地價調整及累進起點地價變動而有所增減。民眾持有之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規定,可申請按千分之2、千分之10特別稅率計徵,就不須按累進稅率課稅,如符合騎樓用地、道路用地等減免規定,也可申請減免地價稅,請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今年就可節省地價稅。如仍有地價稅疑問,歡迎撥打市稅處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