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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單過期別慌張!地方稅逾期30日內,手機掃碼e指搞定

更新日期:115-02-13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過去民眾若不小心錯過地方稅(如: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限,須特地請假或抽空前往銀行排隊臨櫃繳款。為提升便民服務,地方稅繳款書即使逾期,只要仍在加徵滯納金期間(繳納期間屆滿後30日內),民眾可透過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 QR-Code 或登入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系統會自動計算滯納金,民眾以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輕鬆完成繳費,省去奔波之苦。

稅務局表示,民眾在繳納期限屆滿後的3日內及時補繳,依規定還不會被加徵滯納金,超過3日後每3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以房屋稅為例,繳納期限為5月31日,只要在6月3日前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完成繳納,免加徵滯納金,逾期超過3日,則需按每3日額外負擔1%滯納金。

稅務局提醒,若稅單逾期已超過30日,網路繳稅系統將自動關閉受理功能。屆時,民眾僅能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臨櫃辦理。請民眾多加利用多元繳納管道,依限繳納以免增加滯納金滯納金負擔。若對繳稅方式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總分局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提供協助。

總    局  3326181分機2582-2585、2587  

中壢分局  4515111分機402、407-409

大溪分局  3800072分機308、309

楊梅分局  4781974分機308、309

蘆竹分局  3528671分機3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