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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供營業登記,房屋稅如何課徵

更新日期:111-01-0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勢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詢問本人住家用房屋提供營業商號登記,對於房屋稅有什麼影響?

        該局說明,房屋稅是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按適用之稅率計課;供自住或提供公益出租使用之住家用房屋,按房屋現值課徵1.2%;供其他住家使用者,按房屋現值課徵1.5%,而營業用房屋則按房屋現值課徵3%。因此,原供住家用房屋改為營業使用,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之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該樓層全部面積6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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