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眾臨櫃詢問,違章建築為何需要繳納房屋稅?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自不例外,仍應按房屋之實際使用情形適用課徵的稅率。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常誤認為無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房屋,不需要繳納房屋稅,或誤以為違章建築房屋經設立房屋稅籍繳納房屋稅後,就會變成合法建物。其實繳納房屋稅與建築物是否為合法建造及合法使用無關,而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為合法。因此,違章建築房屋在未拆除前,均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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