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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設備變動時需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

更新日期:111-03-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業者提供娛樂設施(例如:電子遊戲機、電動玩具、資訊休閒業、餐廳或汽車旅館附設卡拉OK、漆彈射擊場、賽車場、電動彈珠台、抓娃娃機、電動搖搖馬(車)、機動遊樂設施…等)供人娛樂,採取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嗣後如遇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額。

        舉例說明:A君是臺中市經營娃娃機的場主,目前有20台娃娃機,因生意興隆,增設5台電動玩具及3台電動彈珠台,仍應向地方稅務局所轄分局申報娛樂設備數量變更,重新核定代徵之娛樂稅金額。

        該局特別提醒,娛樂業者有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情事時,應於事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以免因違反規定被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可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轉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