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稅單已經過了繳納期限,又不方便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怎麼辦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繳納逾期稅單,現已開放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之逾期案件,可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或掃描稅單上QR-Code連結該網址,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
該處進一步說明,繳納逾期稅單會由系統自動設算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如已超過繳納期限30日,則無法利用該系統網路繳稅,請納稅義務人留意繳納期限。相關問題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800-72696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