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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價稅和房屋稅適用自用住宅稅率戶數一樣嗎?

更新日期:114-05-27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近期有民眾收到房屋稅稅單後詢問,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一樣是3戶嗎?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房屋稅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持有全國不超過3戶內,可申請房屋稅自住稅率,而地價稅則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一處為限,如另有土地供其已成年之直系親屬設籍居住,則無一處之限制,但仍有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及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之面積限制,即房屋稅固定3間房屋內,而地價稅原則為1處,例外為多處,但有面積限制。

    該局進一步表示,房屋稅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今年(114年)延期至6月2日,地價稅為9月22日前申請當年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次年起開始適用,如條件符合趕快提出申請享有租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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