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如何辨別執行分署所發傳繳通知的真偽?

更新日期:111-01-0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訊)詐騙案頻傳,民眾王先生最近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之傳繳通知,來電詢問該如何辨別是真是假?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執行分署之傳繳通知書,機關全銜由左至右橫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通知」,並蓋有機關紅色關防印文(刻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分署印之字樣),左上方註明有移送案號,通知書表格內載有執行案號及案由,下方並載有行政執行官及其姓名、書記官及姓名,其聯絡電話、地址及傳真載明於「應到處所」欄位項下。如有偽造分署之傳繳通知者,即觸犯刑法第二百十八條偽造公印或公印文等罪,若有疑義時,可自該分署網頁查對或直接撥打104查號台確認所屬機關總機電話是否正確,再行電洽該機關之股別與書記官查詢是否確有執行案件,以防受騙。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傳繳通知書下方印有條碼之金額3萬元以下的案件,可以直接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四大便利商店全國門市繳款。如尚有疑問者,請撥打該局0800-000321免付費服務電話或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