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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益信託符合一定條件者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更新日期:114-12-18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近期有民眾來電詢問,他益信託土地其受益人為委託人之未成年子女,可否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依財政部令釋,他益信託如受益人為委託人之未成年子女,於信託關係存續中符合一定條件者,受益人視同土地所有權人,該信託土地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稅務局說明,他益信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受益人除了應符合一般適用住宅用地要件外,另須符合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供受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不得處分,出售或移轉於第三人;同時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之權利,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民眾如仍有疑問,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