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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繳納之稅款,會先扺繳納稅人其他欠稅款後,餘額再退還納稅人

更新日期:112-06-02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

(臺中訊)沙鹿區顏小姐來電詢問,其112年房屋稅重複繳納,為何退稅金額變少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有重、溢繳稅款情形,經查明屬時,原則上會主動辦理退稅,並輔導納稅人將退稅款項直撥滙入其指定帳戶,已完成退稅。不過納稅人倘若有其他欠稅款逾期未繳納者,則會先辦理退稅扺繳欠稅款者,扣扺欠稅款後之餘額,才能滙入帳戶並寄發「退稅扺繳通知書」予受退稅人。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也可上該局網站(https://www.tax.taichung.gov.tw)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