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全娛樂稅稅籍及維護租稅公平,新竹市稅務局自今(115)年7月1日起,全面展開年度娛樂稅稅籍清查作業。稅務局提醒,尚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之營業人,請儘速辦理,以免遭查獲受罰。
稅務局表示,總統於今年5月20日修正公布《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藝文活動(如電影、演唱會等)及競技比賽(如各類球賽)等娛樂項目,僅保留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項目。財政部經重新檢視修法前其他課稅項目課稅情形,於5月22日公告9大類「其他課稅項目」,包含視聽視唱場所、資訊娛樂場所、實境解謎遊戲場所、具娛樂性之射擊場所、高爾夫球練習場所、動力車輛駕駛場所或設施、自助選物販賣機及卡匣自動販賣機、電子遊戲機,以及具娛樂性之水上或空中動力設施等,均納入課稅範圍。
稅務局說明,凡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並收取票價或費用供人娛樂者,均應於開業、遷移、轉讓及歇業前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若未依規定辦理娛樂稅籍登記及代徵報繳手續者,將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有不為代徵、短徵、短報或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所漏稅額外,另將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業者切莫心存僥倖。
稅務局補充,清查期間將派員至現場實地勘查,清查人員執行職務時均會配掛識別證件,屆時請業者協助配合辦理。如有相關疑問,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0800-000321、1999 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