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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建築也要繳稅,未申報將面臨追繳!

更新日期:115-08-05
發佈單位:新竹縣政府稅務局

       最近有民眾向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反映:「在自家房屋旁自行搭蓋車庫,明明沒有申請建築執照,為什麼還要被課徵房屋稅?」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依據現行法規,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為了維護租稅公平,不論房屋是否為合法取得使用執照的建物,只要具備房屋價值與使用事實,違章房屋或增建建物仍必須依法設立稅籍並依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之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特別強調,房屋稅之完納只是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該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違章建物新增改建項目向來是該局每年房屋稅籍清查的重點項目。如經查獲有未依規定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將會依法追繳以前年度應補繳之房屋稅款,還會被處罰。

      稅務局呼籲房屋如有增建、改建(如擴建車庫、頂樓加蓋、陽台外推等)情形,納稅義務人應於建造完成之日起 30 日內,主動向房屋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如您有任何房屋稅問題,可利用官網查詢或撥打該局電話,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及所屬分局電話號碼如下:

      

單位名稱      電話

竹北總局    (03)5518141轉710至715、720至725

竹東分局    (03)5969663轉210及213至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