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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繳納地價稅,稅務稽徵機關會主動辦理退稅 !

更新日期:111-11-16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民權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年(111)11月適逢地價稅開徵期間,不論您在臺中市有幾筆土地,僅有一張繳款書。地價稅如有重複繳納的民眾不用心急,如發現有重複繳納情形,稅務局會主動退稅,納稅義務人不必另行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應先抵繳其積欠,所以稅務局在辦理退稅作業時,會先查明納稅人有無未繳清之稅款,如確認有欠稅時,會依規定先辦理抵繳,抵繳後如尚有餘額,則併同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郵寄受退稅人。

    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可申辦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就不必擔心無人可收取掛號之退稅支票,安全又便利,請多加利用。如對地價稅之課徵尚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稅務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04-22585000轉1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