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為了讓鄉親申請房屋稅自住稅率更便利,戶政事務所提供跨機關通報服務,屋主本人(房屋所有權人)於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入時,就可以「一站式」併同申請適用自住稅率,由戶政機關直接通報稅務局辦理,不用再多跑一趟囉!
稅務局說明,上述跨機關通報申請自住的服務,必須由「屋主本人」提出申請。如果是屋主以外的家人(例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單獨前往辦理遷入戶籍,戶政機關是無法現場受理通報的,此情形仍須由房屋所有權人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住住家用稅率必須同時符合以下3要件:1.無出租、無營業。2.屋主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並供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在 3 戶以內。
民眾如對房屋稅有任何疑問,請撥打地方稅務局免付費服務專線電話0800-386969、總局專線03-8226121或玉里分局專線03-8882047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