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字級設定

115年房屋稅逾期仍可繳納,請儘速完成補繳

更新日期:115-06-17
發佈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雲林訊】115年房屋稅已於6月1日截止繳納,雲林縣稅務局提醒尚未繳納房屋稅的民眾儘速補繳,以免滯納金持續增加。

  稅務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以今年房屋稅為例,自6月5日起加徵1%滯納金,6月8日起加徵2%,6月11日起加徵3%,其後每逾3日再加徵1%,至7月2日最高加徵10%。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房屋稅在逾期30日內(即115年6月2日至7月1日)仍可透過網路繳稅,民眾只要掃描稅單上的QR Code,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系統將自動計算應加徵的滯納金,可直接線上完成繳納,不受金融機構營業時間限制。

  稅務局呼籲,尚未完成房屋稅繳納的民眾,請儘速補繳,以免滯納金持續增加,逾期未繳者並將移送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民眾如有任何地方稅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將有專人竭誠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