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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掃QR Code,稅單輕鬆繳

更新日期:113-02-2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東山分局

(臺中訊)臺中市民黃小姐最近收到去年房屋稅尚未繳納的通知,洽請地方稅務局重新補寄稅單,才發現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執行中,應納金額除了原來的本稅,又多了10%滯納金及執行費,除了煩惱應如何繳納,也感受到荷包的大失血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112年3月1日起代收移送行政執行分署滯納稅款及財務罰鍰繳款書已新增「QR Code行動條碼」功能,只要用手機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將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Pay Tax),網頁會自動帶入繳款資訊,繳稅方式有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可供選擇。所以黃小姐只要掃描稅務局所補寄稅單上的QR Code,並選擇繳納方式,即可線上繳稅完畢,方便又快速。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市民朋友,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的繳納方式只限在繳納截止日前才適用唷!如已逾繳納截止日之繳款書,只能持現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了,請務必留意,以確保您的權益。

    若對掃描繳款書上QR Code有疑義或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撥打04-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