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主於小貨車加裝後排座椅,變更為客貨兩用車,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補繳差額稅款,未依規定辦理經查獲使用公共道路者,將處以全年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說明,相同的汽缸總排氣量,貨車的使用牌照稅額比小客車低,以1,997立方公分的小貨車為例,每年使用牌照稅額為3,600元,加裝座椅為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後,1年的稅額為1萬1,230元。如車主將該小貨車擅自加裝後排座椅,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經警方查獲即視為移用使用牌照,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按自用小客貨兩用車全年應納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最高達新臺幣15萬元,處罰相當重,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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