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1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份開徵,除今年買車已先繳稅車輛外,車主將會收到定期開徵的使用牌照稅稅單。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除營業用車輛分二期在每年4月份及10月份開徵使用牌照稅外,一般常見的自用小客車及自用小貨車等,都在每年4月份繳納使用牌照稅,提醒車主,除了買車當年度要繳稅外,每年皆會在3月底寄發當年度使用牌照稅稅單,請車主於期限內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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