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外籍人士在臺購置房地,只要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為該購入的房屋地址,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地價稅即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該局進一步說明,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需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至少一人辦竣戶籍登記,雖然外籍人士在我國境內未辦理戶籍登記,但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如果是該購入的房屋地址則可視同辦竣戶籍登記。
該局特別提醒,欲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者,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即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地方稅務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