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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地價稅開徵期間 竹市稅務局每週二、四前進身心就業大樓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14-11-05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

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為服務身障朋友及節省民眾往返路程,新竹市稅務局於11月每週二、四,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30分於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1樓(地址:新竹市東區龍山西路99號)設置服務櫃檯,提供稅務諮詢及申辦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務局表示,114年地價稅稅單及轉帳繳納通知已於10月23日全面寄發,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因適逢假日展延至12月1日。為服務身障朋友,提高民眾洽公便利性,在11月的每週二、四前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綜合大樓,提供稅務諮詢、補發稅單及更址、受理申請書及輔導線上申辦、查詢、試算等服務。

稅務局說明,地價稅以今(114)年8月31日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民眾收到稅單後,可先查閱課稅土地清單之地段、地號、筆數等資料是否正確,為便利民眾快速查詢地價稅額,稅務局提供便利的線上地價稅額試算服務 (網址:https://gov.tw/RxY)。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便利民眾繳納稅款,提供多元繳稅服務,可使用e化繳稅或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 等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完成繳稅,簡便又快速。

稅務局提醒,逾期繳納稅款,每逾3日將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超過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機關強制執行。若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可以透過臨櫃、電話、網路、視訊客服等方式申請補發;也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進行線上查繳稅,或利用上述憑證至四大超商的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費小白單。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22~43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